2026年4月3日,自治区商务厅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2026年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根据4月3日商务部召开的全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有关内容补充说明如下:
一、补贴标准
(一)智能家居产品补贴。个人消费者购买本细则第四条第一项所列智能家居产品(5类),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500元。
(二)适老化家居产品补贴。年满6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购买本细则第四条第二项所列适老化家居产品(5类),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20%给予补贴。每位老年人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元。
二、支持线下实体发展
《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九条“参与商家征集与管理”中增加以下内容:支持线下实体发展,支持品牌专卖店、专业店等实体零售主体参与补贴活动。
三、其他事项
《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其他内容不变。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及时间不变。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6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