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企业:

为助力我市鞋服企业开拓市场,扩大“莆田鞋”区域品牌影响力,促进鞋服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支持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莆市工信规〔2025〕2号)文件精神,现将做好2026年“莆田鞋”区域品牌市场拓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由相关单位(包含但不限于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经社团登记的商协会或其他社会服务组织,以下简称举办单位)经向市、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申请并取得同意(各级工信部门需作为指导、支持、主办或承办单位),组织举办的“莆田鞋”区域品牌市场拓展活动。

(二)举办单位没有涉黑涉恶,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奖励标准

支持“莆田鞋”区域品牌市场拓展活动,对牵头组织10家及以上鞋业自主品牌企业开展市场拓展活动的举办单位,给予每场活动最高不超过5万元奖励,每场活动申报奖励资金应不超过活动投入成本。同一单位年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材料

“莆田鞋”区域品牌市场拓展活动及奖励资金申报,应提交以下材料:

1.活动举办前

(1)举办活动申请报告(加盖举办单位公章);

(2)活动方案;

(3)举办单位的营业执照、社团法人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活动举办后

(1)活动奖励资金申请报告(加盖举办单位公章);

(2)“莆田鞋”区域品牌市场拓展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

(3)参加企业名单、签到表及产品清单;

(4)活动工作总结(包含但不限于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成效、宣传情况等);

(5)活动现场图片(10张以上图片,其中含“莆田鞋”标识、活动主题的图片不少于2张)、媒体宣传材料;

(6)活动相关举办费用凭证(包含但不限于费用发票、合同、协议等);

(7)申报单位材料真实性声明(附件2)。

四、申报流程

(一)活动申报。活动举办前,举办单位应就活动方案加强与市工信局沟通。各单位举办活动前需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市工信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市属举办单位直接向市工信局申请,其他举办单位由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初审后向市工信局申请。

(二)资金审核。活动结束后,举办单位应将相关资金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审核后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将上个季度开展活动的资金奖励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正式行文报送至市工信局民营经济发展科。市属举办单位直接报送市工信局民营经济发展科。

(三)资金兑现。市工信局民营经济科审核,并经专家评审或专项审计后,按规定提交研究及下达奖励资金。2026年用于“莆田鞋”区域品牌市场拓展的奖励资金有限,用完即止,先到先得。

五、有关要求

(一)相关表格可在市工信局官网http://jxw.putian.gov.

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二)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策划,发动辖区内行业协会或龙头企业举办、参与“莆田鞋”区域品牌市场拓展活动。各举办单位要注重活动质量,确保取得实效。

(三)活动未经报备或逾期申报的,视同自动放弃,不予奖励。活动实际举办情况应与活动前申报相符,如需更改方案的,需事前先书面报告市工信局并取得同意。活动未经报备或实际举办活动与活动前申报情况不符的,视同无效申报。举办单位对同一场活动不得多头重复申报,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各单位举办活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支范围及标准使用,不得列支与活动无关的费用。

附件:1.“莆田鞋”区域品牌市场拓展奖励资金申请表

2.申报单位材料真实性声明

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莆田鞋”区域品牌市场拓展奖励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基本信息

申请单位名称(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及邮编

 

申请项目信息

活动名称

 

活动开展情况

(包含时间、地点、举办单位、活动内容,自主品牌企业参加情况)

活动成效

 

申请奖励金额

(万元)

 

本申请表所填内容属实。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申报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审核意见

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负责人:                  

推荐单位:(公章)              

推荐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市工信局审核意见

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申报单位材料真实性声明

1.本单位自愿向莆田市工信局提出“莆田鞋”区域品牌市场拓展奖励资金申请。

2.本单位自愿提供“莆田鞋”区域品牌市场拓展项目资金审核、管理所需的数据资料,并为其审查工作提供方便。

3.本单位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内容和数据均属实,若出现问题,愿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签名):

申请单位名称及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