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沿海各市海洋主管部门,厅和省海洋局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有关新闻媒体:

2025年,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和有关新闻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聚焦履行“两统一”职责的生动实践,推出了一系列具有传播力、影响力、引导力的新闻作品,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宣传活动,为全省自然资源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舆论支撑。为进一步调动有关方面参与、支持自然资源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决定开展2025年度“自然资源好新闻”和宣传工作业绩突出单位、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一)“自然资源好新闻”评选范围

2025年,在报刊、通讯社、电视台、电台、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各类平台首发的自然资源题材原创新闻作品(具体详见附件1)。

(二)宣传工作业绩突出单位和个人推荐范围

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参评单位为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林业、海洋主管部门或下属单位。厅和省海洋局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

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个人:参评个人为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林业、海洋主管部门,厅和省海洋局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中从事宣传工作的在岗在编工作人员。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自然资源好新闻”申报条件

1.参选作品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严格遵守宪法法律,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2.参选作品需紧扣主题,真实全面地反映自然资源领域各项工作的成效,做到特色鲜明、内容扎实、富有感染力,并具有良好的社会反响。

3.创新传播方式,综合运用新媒体与全媒体手段,提升传播效能。

4.按照融媒作品类、文字作品类、广播电视作品类申报,对同一事件的同题材作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首发时间在前的作品。

5.参选作品须为申报单位原创,并在2025年度内首次刊发。转载、链接作品不得申报。

(二)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推荐条件

宣传工作业绩突出单位要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推动主流思想舆论不断壮大,积极组织并参与重大宣传活动,做好行业报刊读报用刊工作。

宣传工作业绩突出个人要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宣传纪律,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投身自然资源宣传工作,改进传播方式,创新宣传形式,工作中表现突出、实绩显著。

意识形态、舆情工作有重大问题的不得申报。

三、奖项设置

(一)自然资源好新闻

特别奖5至10件,优秀奖20件,贡献奖20件。

(二)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15家,个人30名。

四、评选程序

(一)各单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推荐报送。

(二)报送工作截止后,省厅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结果报厅审定。

(三)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名义印发评选结果通知,并在厅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布。

五、报送要求

(一)请各地各单位积极参与评选活动,按照评选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二)严格按照规定的数量统一报送。各市自然资源、林业、海洋主管部门汇总本辖区推荐情况后统一报送,其中,新闻作品数量不多于5件,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1-2家、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个人1-2名。厅和海洋局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可推荐本单位参评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新闻作品数量不多于3件,可推荐1人参评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个人。

(三)材料报送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称及推荐表名称统一按照“报送单位+作品标题/推荐单位名称/推荐个人姓名”格式,并附同版Word文件。

(四)报送好新闻评选的,全部参评作品(融媒作品类、文字作品类、广播电视作品类)的文字内容(视频脚本等)需编辑在一个Word文件中(文件名为作品标题),并提供作品链接。

请各单位于4月27日前将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联系人及电话:肖婷婷 0531-51791315。

电子邮箱:xiaotingting@shandong.cn。

附件:1.自然资源好新闻参评作品申报表

    2.参评业绩突出单位推荐表

    3.参评业绩突出个人推荐表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