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为规范行业经营秩序,及时掌握国际货运代理行业运行和发展情况,完善行业统计制度,根据商务部《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9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5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业务备案对象企业

2026年1月1日前依法注册并经广州市商务局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备案(法人备案或分支机构备案)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二、备案审核机构

由广东省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审核市辖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提交的业务备案数据信息资料。

三、业务备案时间

各业务备案企业需于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2025年度业务经营情况申报。

四、业务备案网站

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网址http://www.mofcom.gov.cn/mofcom/typt.shtml)。

五、业务备案程序

(一)请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在“国际货运代理信息管理运用”中“业务数据填报—业务备案”项下填报《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表(三)》并打印;

(二)将加盖企业公章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表(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保证书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扫描并附上联系人和联系人手机号发送至广东省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备案邮箱:2445066685@qq.com。

六、重点联系企业年报

请国际货运代理重点联系企业于4月30日前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填报2025年《货运代理行业重点联系企业数据信息表(年报)》。

七、注意事项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是做好行业运行监测、了解企业经营状态、企业维护自身信用记录的重要举措。请各企业高度重视业务备案工作,请真填报核对信息内容,及时完成数据填报和材料发送工作。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无法退回修改。

特此通知。

广州市商务局

2026年4月8日

(联系方式:广东省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系电话:020-38813696、020-38806352;广州市商务局联系电话:020-88902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