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全面提升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领域管理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切实强化工作中所需关键领域的技术支撑,现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领域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本次工作旨在组建一个覆盖生态修复、地灾防治、地质找矿、安全生产四大核心领域的综合性专家库。通过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的专业智慧与实践经验,汇聚一支技术精湛、经验丰富、作风优良的专家技术队伍,为我局相关规划编制、项目评审审计、技术方案论证、标准规范制定、项目工程及整改验收复核、应急处置、综合研判等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持和专业保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地质找矿方面:地质矿产、物探、化探、采矿工程、矿产经济等专业。
(二)生态修复方面: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生态环境、水土保持、林草、水利、经济、土地复垦等专业。
(三)安全生产方面: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安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安全审查、外业测绘安全、地理信息数据安全等专业。
(四)地质灾害防治方面: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技术与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和防护工程等专业。
二、遴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二)熟悉相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
(三)具有相应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领域专业工作经历、经验。
(五)承诺服从我局工作安排,并承担相应的实际核查、评审、研判责任;
(六)截止2026年12月31日前不满68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相关业务、相关咨询以及野外现场核查工作;
(七)对超过规定年龄、专业能力强、在其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的权威专家,可作为特邀专家;
(八)无以下情形的记录:
1.利用评审工作之便,索取、收受送审单位或编制单位财物,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2.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损害国家利益,给国家或矿业权人造成经济损失的。
3.违反保密规定,发生泄密行为的。
4.存在需要回避情形而不主动提出回避,造成不良后果的。
5.评审期间,私自为所承担的评审项目提供有偿咨询服务或参与有关工作的。
6.对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管和调查不予配合的。
7.受到过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刑事处罚的。
(九)遴选范围方向可多选申报。
三、遴选申报程序
(一)申报
本次入库采取个人申报、所在工作单位推荐的方式。申报人在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下载《呼和浩特市生态修复等领域专家推荐表》、《申报承诺书》,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自愿提出申报;由所在工作单位对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验,签署推荐意见后加盖公章(含退休人员)。
(二)审核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科负责接收申报材料,综合考虑申报人的基本条件、工作经历经验、专业技术能力等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遴选环节,最终择优确定拟入库的专家人员名单。
(三)公示
拟入库的专家人员名单,在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公告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纳入呼和浩特市生态修复等领域专家库,由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入库。
四、报名材料
申报人应提交《呼和浩特市生态修复等领域专家推荐表》、《申报承诺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的彩色复印件。佐证材料包括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参加的报告盖章扉页和相关检查、评审、验收等文件)。
纸质材料需报送至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科,同时提交含有全部上述材料的电子光盘(含推荐表Word源文件和所有材料的PDF彩色扫描件),并在外包装加附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等信息。
五、其他事项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云超
电话:15848176498
地址:呼和浩特市城建大厦1511室
邮箱:hsgtkjstxfk@163.com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