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共数据采集、使用、管理,保障公共数据安全,促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开发利用,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起草了《赤峰市公共数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12月20日。
电子邮箱:cfszwfwj@163.com
联系电话:0476-8330109
邮政编码:024001
通信地址:赤峰市松山区王府大街宝山路36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赤峰市公共数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赤峰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2024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