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共数据采集、使用、管理,保障公共数据安全,促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开发利用,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起草了《赤峰市公共数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12月20日。

电子邮箱:cfszwfwj@163.com

联系电话:0476-8330109

邮政编码:024001

通信地址:赤峰市松山区王府大街宝山路36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赤峰市公共数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赤峰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