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大兴经济开发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申报主体属于《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国民经济行业代码63(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行业代码64(互联网相关服务、互联网平台)及行业代码65(数字技术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的企业。

(三)本办法仅支持上一自然年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的相关事项、投资或活动。

(四)分条款要求:

1.条款1申报银行贷款贴息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于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落地大兴经济开发区。

(2)贷款用于符合要求的项目研发、建设、生产等。

2.条款2申报融资租赁贴息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于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落地大兴经济开发区。

(2)申报主体通过直租或“回租”方式租赁的设备应为符合要求的项目研发、建设等环节中需要的关键设备,且所属项目符合本区数字经济政策方向。

(3)对以“回租”方式申报补贴的单位,设备出售资金应用于符合要求的项目研发、建设、生产。

事项描述

对通过银行贷款或融资租赁方式扩大业务规模的企业,按照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企业贴息,实际利率低于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按实际利率计算,可给予最长三年,每年最高500万元的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企业申报基本信息表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2

企业属于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相关服务、互联网平台,数字技术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的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2024年完税证明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4

营业执照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条款1:企业设立或迁入的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6

条款1: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7

条款1:银行借款合同、拨付资金凭证、付息凭证及还款凭证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8

条款2:企业设立或迁入的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9

条款2:融资租赁补贴申报表、融资租赁合同审核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10

条款2:融资租赁合同及融资租赁公司出具的实际租金支付凭据和租息部分(含以手续费方式提前支付的租息)发票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11

条款2:融资租赁公司出具的该笔租赁项目的还款记录情况证明原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10-31至2025-11-0723:59:59

办理程序

1.企业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进行申报提交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包含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版本各一份。

2.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按照基础申报材料、专项申报材料顺序胶装,建议双面打印,整本首页、基础申报材料盖章,其他材料加盖骑缝章)在接到北京大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至大兴区科苑路9号北京文化创新工场大兴基地1栋103室。

咨询电话

010-60216541、010-60216535

特殊说明

(一)报送内容不含涉密内容。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贵单位做好相关材料备份工作。

(二)申报系统将于11月7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