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大兴经济开发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申报主体属于《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国民经济行业代码63(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行业代码64(互联网相关服务、互联网平台)及行业代码65(数字技术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的企业。
(三)本办法仅支持上一自然年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的相关事项、投资或活动。
(四)2024年度获得相关称号或2024年度迁入的称号企业。
事项描述
对首次获得或新引进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资质的企业,给予50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对首次获得或新引进北京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北京市“隐形冠军”、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等资质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对首次获得或新引进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北京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实行晋档补差。对首次获得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DCMM)五级、四级、三级资质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实行晋档补差。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企业申报基本信息表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2
企业属于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相关服务、互联网平台,数字技术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的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2024年完税证明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4
营业执照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申报主体提供2024年首次取得相关资质的证明材料,2024年新引进企业提交有效期内的资质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6
新引进企业提供工商登记变更资料、税务登记变更资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10-31至2025-11-0723:59:59
办理程序
1.企业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进行申报提交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包含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版本各一份。
2.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按照基础申报材料、专项申报材料顺序胶装,建议双面打印,整本首页、基础申报材料盖章,其他材料加盖骑缝章)在接到北京大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至大兴区科苑路9号北京文化创新工场大兴基地1栋103室。
咨询电话
010-60216541、010-60216535
特殊说明
(一)报送内容不含涉密内容。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贵单位做好相关材料备份工作。
(二)申报系统将于11月7日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