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我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制定了《2026年黑龙江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承担培育任务的市(地)、县(市、区)及有关单位要于2026年7月28日前将实施方案、12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电子版发送信箱。实施方案要根据承担的培训任务,细化具体项目,明确思路措施,提高其指导性、可操作性。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徐淼
联系电话:0451-82675089
电子信箱:15636142830@163.com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4-1号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7月14日
2026年黑龙江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为高效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以下简称《规范》)《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聚焦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和文明乡风建设等人才需求,坚持需求导向、质量优先、突出实效,坚持分层实施、分级管理、育用结合,以工程化、项目化、闭环化方式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提升农民群众综合素质素养、技术技能水平和产业发展能力,加快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主力军。
二、专项工程
(一)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围绕当好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服务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发展,优先支持粮油大面积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以粮油领域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单产提升技术培训。围绕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以鲜食玉米、蔬菜、水果、食用菌、中药材、大鹅、冷水鱼、蚕蜂等为重点,开展特色种植养殖主体能力提升培育,推动各地特色农业经济发展。
(二)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业多种功能开发,突出农业与科技、文化、教育、旅游、康养、新能源等融合的“农业+”新产业,重点推动数字化技术在农业农村生产经营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培养素质能力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高度契合的带头人。重点关注返乡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领域群体,鼓励各地举办专门面向青年群体的培训班。
(三)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围绕贯彻落实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有关要求,开展农耕文化传承、农村移风易俗、人居环境整治等培训,培养一批农耕传承人、乡村文艺创作者和乡村文化传播者。面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围绕政策链接与治理协同、产业经营与市场开拓、组织治理与财务资本等内容开展培训。
三、专题任务
(一)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面向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专业服务组织成员等,围绕粮油作物高质量机播、水稻机械化移栽、高效飞防植保、机收减损、粮食烘干、农机抗灾救灾、农机安全生产、农机保养维修和主体经营管理能力提升等内容,以实操实训和作业演练为重点,举办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服务支撑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发展需要,围绕病虫害防治、农情监测、播种施肥投饵、吊装吊运、药剂飘移防范等内容,举办一批无人机飞手专题培训班。
(二)数智技术应用专题培训班。面向有发展智慧农业(畜牧业、渔业)需求的规模化主体,围绕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人等信息技术在农业全链条普及应用和智慧农场(牧、渔)发展,因地制宜举办数智技术应用专题培训班。面向从事农产品网络销售和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民或返乡从业人员,围绕品牌营销、产品设计、视频拍摄、文案策划等内容,举办一批农产品电商专题培训班。鼓励返乡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返乡青年群体参训,鼓励举办青年数智技术应用专题培训班。
(三)乡土文化能人专题培训班。面向有一定文艺特长、长期从事乡村文化事业、致力于乡土文化挖掘保护和传承发展的农民文化能人,特别是在“大地流彩——黑龙江省乡村文化振兴在行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代表,围绕农耕文化保护传承、优秀乡土文艺作品创作和优质乡村文化服务供给等内容,聚焦提升政策理论水平、文化传承、文艺创作、展示带动等方面能力,举办一批乡土文化能人专题培训班。
四、方法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围绕本地主导、优势、特色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开展需求摸底、政策宣传。结合本地工作基础和任务分配,制定本级实施方案,明确培育方向、方法模式、步骤措施、全程监管、考核评价等内容,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通过后执行。
(二)优选培训机构。坚持竞争、择优原则,严格规范培训机构遴选,优先支持优质公益性培训机构承担培育任务,鼓励承担上一年度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育机构持续承担培训任务。通过招投标形式遴选社会主体作为培育机构的,在遵照《规范》《规程》所列招标条件基础上,需同时具备满足培育主体要求的经营范围、办学许可证、自有或合作实训基地、设施设备、师资力量。
(三)实行三级联审。原则上开班前5个工作日要对开班计划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审,重点审核培训主题、班次安排、课程设置、师资配备、资金使用等内容,审核通过后方可开班。原则上每个培训班不少于40个学时(不含报到、返程时间,1学时为45分钟),每天不超过8个学时。
(四)分级组织实施。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分层实施、分级管理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县级围绕县域乡村产业发展需求组织培育,市级和省级围绕区域产业布局需要和学员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开展培育。严格落实“开班第一课”制度。
(五)抓好培训评价。在组织学员训后满意度评价基础上,继续推行“一课一评”即时评价机制,综合分析评价数据,系统形成分析报告。评价较差的要及时总结、抓好整改,评价特别差的教师、基地不应再承担下一年度培训任务。参评学员比例不得低于90%。
(六)开展跟踪服务。构建以行业专家、种养能手、“土专家”“田秀才”等为成员的多元化跟踪服务团队,聚焦政策推介、技术指导、产品展销、品牌推广、金融服务、创新创业等内容,开展全周期跟踪服务,推进培训成果高效转化。跟踪服务时长不超过1年,次数不少于2次,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培训班总人数的30%。
五、工作创新
(一)拓宽学员遴选渠道。坚持开放遴选、多元吸纳、精准择优,依托各类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多渠道推送招生信息,开通一键报名、自主申报通道,方便农民随时报名参训。农业农村、退役军人、团委、妇联等部门协同发力、共享资源,从各自领域筛选符合条件人选,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社会参与的大遴选格局。
(二)创新培训内容方法。根据农民需求,设置综合素养、专业技能、能力拓展三类课程模块,其中,综合素养课原则上不超过总学时数的10%,专业技能课原则上不低于总学时数的70%,能力拓展课不超过总学时数的20%。网络教学不超过总课时数的10%,实习实训不低于总课时数的40%。鼓励运用增强现实(AR)、虚拟现实(VR)等人工智能打造实训场景,提高培训效率。
(三)提高实习实训质效。坚持少“课堂学”、多“实践练”原则,遴选现代农业产业园、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有规模、有新业态、能展示新品种新技术的基地,聘请企业技师、院校专家、乡土人才联合带教,实地开展沉浸式顶岗、项目化实训。实习实训坚持有协议、有课程、有互动、有经费原则,并作为考核评价重要指标。
(四)鼓励跨区交流培训。探索校地合作委托制、校企合作订单式等培养路径,推动课程教学与融资保险、流通销售等课外服务联动式开展。支持与发达地区培训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利用外埠优势教育资源、产业基础,开展现场教学、实习实训。教育培训力量不足地区,培训班整体或部分培训环节可采取异地委托培训或上级调训方式开展,也可由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在本级组织实施。
六、质效管理
(一)严格班级管理。培训时长10天以上(含10天)的原则上成立班委会,采取分组破冰、交流研讨等形式,鼓励引导学员参与管理、互动交流。建立学员培育档案,全面推行电子签到,原则上培训期间不允许走读上课、分散出行。采取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考核和实践技能考评相结合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原则上每班人数不超过70人,以实践教学为主的不超过50人。
(二)规范资金管理。培育补助标准由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商本级财政部门确定,课堂教学日均费用一般不高于当地干部培训标准,实践教学费用应按实际支出,跟踪服务费用不超过培训班总费用的10%。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需求摸底、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交流观摩、跟踪服务、总结评价等培育环节必需费用和验收费用,不得列支招投标、审计、第三方评估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它费用。培育费用可采取预拨、部分预拨、报账等方式支付,预拨比例由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商财政部门确定。
(三)强化项目管理。构建全链条、全环节、闭环化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项目日常监管,本级培训班全过程质量跟踪,省级对市、县级培训班质量抽查不低于总数的10%,市级对县级培训班质量抽查不低于总数的30%,对发现问题且整改较慢的班次开展实地核查,并建立质量抽查和实地核查档案。加强训后农民回访,将回访情况纳入总结评价内容。
(四)严格绩效评估。构建科学的指标体系,持续开展县级自评、市级审核、省级终评三级联评,根据日常监管、书面材料、视频述职等情况量化打分,并将结果作为专题培训竞争立项的重要依据。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评估,年度资金支付进度低的不能评为优秀等次,连续多年存在迟拨滞拨问题且整改不力的,不再安排下年度培训任务。
七、组织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省、市、县三级农业农村部门分级主体负责制,同步压实培训机构直接责任,构建责权清晰、全程闭环的责任落实机制。
(二)优化培育资源。持续推进“4个一百”工程建设,严格遴选综合素养课程教材和师资,鼓励支持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园区等参与观摩交流、实践教学,加强与北大荒农垦、龙江森工等基地资源共建共享。
(三)强化组织推进。立足本地工作需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管理,保障资金投入,高质量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依托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做好培育全过程跟踪管理和资金支出监管。
(四)加强总结宣传。及时做好总结,全面反映任务完成、资金使用情况和主要做法、特色亮点、突出成效和短板弱项,提出下步计划和意见建议。通过主流媒体、主要平台,大力宣传培育工作特色亮点、典型案例,特别是模式创新、学用贯通、素养提升等方面突出成果。
附件:2026年黑龙江省高素质农民培育教学模块表
附件
2026年黑龙江省高素质农民培育教学模块表
培育类型
| 课堂教学
| 实践教学
| 观摩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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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线上集中授课
| 线下集中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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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培育
| 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
| ≦总学时数的10%
| 结合实际开展
| ≧总学时数的40%
| 结合实际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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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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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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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培育
| 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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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智技术应用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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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土文化能人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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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培训45分钟为1学时,每天不超过8个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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