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上年度主导编制、发布实施,经评审认定能够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的重大课题研究及标准编制的企业或机构。
(一)课题申报单位应为重大科技专项或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牵头单位,并在上年度完成项目结题。
(二)氢能产业标准应为经相应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采纳且已经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应经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申报单位在上年度主导编制氢能产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或团体、地方、军用)标准并发布,且位列标准前言排名前三位单位(无论前言是否区分主要编制单位和其他参编单位)。
事项描述
对主导国家级重大科技专项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促进区域发展并结题的企业或机构,按项目结题时自筹投入资金的3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主导省(市)级重大科技专项或省(市)级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并结题的企业或机构,按项目结题时自筹投入资金的3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主导编制氢能产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或团体、地方、军用)标准并发布,且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企业或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的支持资金。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项目申报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企业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4
项目立项通知或项目(课题)任务书(首页,任务书签署页)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项目(课题)验收专家组意见或确认书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6
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企业上年度项目结题时自筹投入资金的审计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7
标准发布实施文件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8
行业标准发布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企业或机构主导参与行业标准编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9
其他有关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10-31至2025-11-1423:59:59
办理程序
1.企业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进行申报。
2.经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查材料齐全后,于11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到各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联系方式详见附件5)。
咨询电话
010-89292015
特殊说明
(一)申报单位应按照通知及本申报指南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见附件4),若存在隐报、瞒报、弄虚作假或违背承诺事项等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
(二)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事项同时符合多个政策条款的,按照“择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三)各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应做好项目申报辅导、初核等工作,配合企业出具申报项目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3)并汇同本区域内企业申报材料,于2025年11月19日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区经信局407室,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