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上年度举办国际、全国性的行业交流活动,经评审认定具有较大影响力且促进区域发展的企业或机构。
事项描述
鼓励氢能企业、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等,联合发起组建产业联盟、行业协会;鼓励各类机构举办国际、全国性的行业交流活动,具有较大影响力且促进区域发展的,经评审,按照上年度活动经费的50%给予支持,每家机构每年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项目申报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企业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4
民政部门出具的关于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核准、备案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举办活动的相关成果材料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6
能够证明企业实际支出费用的合法发票、银行付款凭证、财务记账凭证,并按照上述顺序一一对应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7
其他相关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10-31至2025-11-1423:59:59
办理程序
1.企业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进行申报。
2.经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查材料齐全后,于11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到各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联系方式详见附件5)。
咨询电话
010-89292015
特殊说明
(一)申报单位应按照通知及本申报指南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见附件4),若存在隐报、瞒报、弄虚作假或违背承诺事项等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
(二)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事项同时符合多个政策条款的,按照“择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三)各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应做好项目申报辅导、初核等工作,配合企业出具申报项目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3)并汇同本区域内企业申报材料,于2025年11月19日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区经信局407室,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