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上年度举办国际、全国性的行业交流活动,经评审认定具有较大影响力且促进区域发展的企业或机构。

事项描述

鼓励氢能企业、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等,联合发起组建产业联盟、行业协会;鼓励各类机构举办国际、全国性的行业交流活动,具有较大影响力且促进区域发展的,经评审,按照上年度活动经费的50%给予支持,每家机构每年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项目申报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企业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4

民政部门出具的关于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核准、备案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举办活动的相关成果材料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6

能够证明企业实际支出费用的合法发票、银行付款凭证、财务记账凭证,并按照上述顺序一一对应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7

其他相关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10-31至2025-11-1423:59:59

办理程序

1.企业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进行申报。

2.经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查材料齐全后,于11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到各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联系方式详见附件5)。

咨询电话

010-89292015

特殊说明

(一)申报单位应按照通知及本申报指南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见附件4),若存在隐报、瞒报、弄虚作假或违背承诺事项等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

(二)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事项同时符合多个政策条款的,按照“择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三)各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应做好项目申报辅导、初核等工作,配合企业出具申报项目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3)并汇同本区域内企业申报材料,于2025年11月19日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区经信局407室,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