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潍坊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潍坊市大数据局
2026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潍坊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山东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紧扣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主线,聚焦提升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严格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公益优先、合理收益、安全可控”原则。立足现有工作基础,统筹构建集数据供给、流通应用、生态培育、安全保障于一体的公共数据运营体系。力争到2027年底,在金融、医疗、保险等重点领域实现突破,形成100个以上具有推广价值的数据产品。2030年底前,累计落地15个以上示范场景,形成300个以上具有推广价值的数据产品,打造制度完备、生态繁荣、流通高效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为全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能。二、重点任务(一)健全授权运营体制机制1.明确运营模式与授权期限。坚持“整体授权为主、分领域和依场景授权为辅”的原则,构建全市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模式,授权运营期限设定为5年,期满后按程序重新开展授权。2.压实授权运营职责。明确市大数据局作为市级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实施单位,统筹负责全市授权运营的组织协调与监督管理。具体承担编制实施方案、健全配套制度、开展绩效评估等工作,并加强对各县市区、各部门的业务指导,确保授权运营工作规范有序推进。3.规范授权运营流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按照“一场景一申请”进行。运营单位结合本市产业优势,以需求为导向挖掘应用场景、分析数据需求,根据具体应用场景,按照“最小必要原则”提出数据需求申请。依托潍坊市数据基础设施,充分利用隐私计算、数据沙箱、数据编织及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构建安全可控的开发利用环境。规范场景开发流程,运营单位建立对应用单位的审查机制,采取必要管控措施和技术手段,确保公共数据资源产品和服务安全合规使用,同时对应用场景实行动态管理,依据数据使用频率、业务需求变化及市场反馈情况定期开展评估与调整。4.规范授权数据范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公共数据资源,在严格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确保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原则上均纳入授权运营范围。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公用企业持有的公共数据资源,参照本方案相关规定有序授权使用。5.建立价值评估与分配机制。公共数据资源产品和服务实行分类定价机制,运营单位使用公共数据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实行有条件无偿使用。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确需收费的,可收取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授权运营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的原则,推动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收益合理分配,切实保护各参与方合法权益,探索建立政府、运营单位、应用单位等主体的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收益分配动态调整机制。6.严格准入与退出全流程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择优遴选运营机构。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后由实施机构与运营机构签订书面授权协议。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明确违规整改要求与退出情形,对违反协议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法依规终止授权。(二)提升数据供给质效1.加强数据汇聚。依托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构建全市一体化公共数据资源体系,推进数据全生命周期治理,编制并发布公共数据目录清单,按公共数据分类分级管理要求推进数据授权使用。鼓励公共数据资源提供单位对本单位持有但暂未纳入授权运营范围的公共数据资源同步开展登记工作。2.提升数据质量。按照“应归尽归”原则对本单位持有且纳入授权运营范围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展标准化治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并通过省级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完成规范登记管理。建立数据质量监测和评价、问题数据纠错、异议核实处理工作规范,对相关公共数据资源开展校核确认,督促公共数据资源提供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问题数据整改。3.强化数据安全保障。坚持“谁采集谁负责、谁持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压实数据提供单位源头治理、运营单位过程管控及应用单位使用规范的全链条安全责任。三、组织实施实施单位是授权运营的核心与监管主体,负责统筹全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完善政策标准;选定运营单位签订协议,建立数据质量监测规范,并联合审核资源使用申请;定期开展年度评估与安全检查,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情况的评价和披露机制,确保运营工作规范有序。数据提供单位是数据供给源头与质量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数据的目录编制、动态更新、汇聚治理及分类分级,保障数据完整、准确、及时,确保数据供给高效规范,从源头夯实数据质量基础。运营单位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对公共数据资源进行开发运营,充分挖掘高价值应用场景,面向市场公平提供数据产品与服务,并建立对应用单位的审查与管理机制,每年向实施单位提供公共数据运营情况报告;严格遵守协议约定与法律法规,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积极配合实施单位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评估与安全检查,如实提供资料并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做好数据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与报告工作。各相关单位需协同保障监管。发改、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相关业务监管工作;网信、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安全监管工作;共同促进数据要素价值释放,构建安全、高效、规范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生态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