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网信办、通信管理局、公安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网信办、公安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网络安全标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