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网信办、通信管理局、公安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网信办、公安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网络安全标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