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26年3月,我厅同意四川丰大种业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变更《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关注明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业农村部《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四川省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已通过我厅考核,具备对外开展农作物种子检验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批准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合格证书》,准许在批准的种子检验项目范围内使用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合格标志。

特此公告

附件:1.《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关信息变更一览表

      2.种子检验机构认定有关信息一览表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