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等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艺术专业中级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对象及条件

我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艺术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相应专业职称申报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时间

(一)文物博物专业

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5月29日18:00。

(二)艺术专业

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6月19日18:00。

(三)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

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7月10日18:00。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附件1)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表十七必须排版在封底)。填写此表相关内容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现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各级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二)按所申报职称系列填写《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2),一式20份(A3纸打印,不装订)。 

(三)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现聘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累计履职年限和聘任时间证明材料、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以来年度考核材料等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以及各种培训、进修、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1式1份(A4纸复印),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如果最高学历学位未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还应提供下一级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相应职称证书和聘书。

(四)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程序规定及本单位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在申报人员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并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

(五)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人员,须将《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六)所有申报人员在履职期间如有论文、著作等业绩成果,均可作为业绩材料提交。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材料属多人合作的,单位须出具量化成果证明;属于多人合著(编)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本人所著(编)的篇、章、节。业绩成果等相关材料1式1份(A4纸复印),单独装订成册。

四、其他事项

(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要求申报职称。

(二)申报人员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2月30日。

(三)材料须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同志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前报送,本人报送或邮寄材料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按《送评材料一览表》(附件3)所述顺序装袋,另单独报送《2026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附件4)(签章)1份及电子版(EXCEL格式)、电子照片(彩色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宽高比例为4:5,分辨率大小:最小为480*600,最大960*1200;清晰度300DPI,文件大小200KB—1M;照片名称必须为姓名+证件号码,注意名字和证件号之间不要有空格或其他符号,示例:张三532545654458454125.jpg)

(四)所报评审材料自留原件,只清退通过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其他材料一律不清退。清退时间为评审当年12月31日前,须单位经办人领取,逾期将作销毁处理。

(五)相关附件可从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网址:https://dct.yn.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黄从浩0871—64608553

材料报送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678号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楼五楼1517资料室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6年4月14日

 

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2.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

      3.送评材料一览表

     4.2026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