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规章,健全完善市场监管领域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规范,省市场监管局草拟了《江苏省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6年5月14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信函将意见建议发至: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7号,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与风险监管局,邮编210036,请在信封上注明“江苏省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实施细则修改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至zyks2020@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江苏省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实施细则修改意见”字样。

附件:江苏省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实施细则.pdf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