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市场监管主管部门,相关企业:
为促进湛江老字号守正创新、高质量发展,规范老字号动态管理,夯实品牌发展根基,根据《湛江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首批湛江老字号开展复核工作,并组织开展第二批湛江老字号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批湛江老字号复核
2024年经相关程序认定的首批湛江老字号,及同步纳入湛江老字号名录的中华老字号,须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参加本次复核。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湛江老字号名录》(附件1)内全部单位,如实提供《“湛江老字号”复核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含老字号历史沿革、品牌建设、传承经验、创新故事、发展现状等内容,附佐证图片5-10张,图片需清晰可辨并标注说明),并按照要求对企业材料逐一核查、严格把关后,分类出具“通过”“附条件通过”“不通过”的复核建议,形成复核报告上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将会同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对上报材料逐一核查,必要时开展实地核查,核查完毕后适时向社会公示复核结果。
(一)核查要求
1.核查基本情况。对照《湛江老字号名录》,逐一核实企业市场主体登记信息、代表性注册商标权属及有效性,结合申报单位填报的单位性质、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等信息,逐项确认代表性注册商标及相关关联商标信息。对企业主体已注销、吊销,商标失效、转让且无有效替代商标,或其他情况发生变化后不符合湛江老字号认定条件的,出具“不通过”复核建议。
2.核查经营情况。根据申报单位填报的近3年经营数据(含营收、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全面审核企业经营状况。对经营状况不佳、业绩下滑严重,但仍具备发展潜力且愿意主动整改的,出具“附条件通过”复核建议,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加强跟踪督促指导,推动企业创新经营模式、提升发展质效;对长期经营不善、连续多年亏损,且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已丧失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性,无法履行老字号社会责任的,出具“不通过”复核建议。
3.核查合规情况。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平台等官方渠道,结合市场监管、税务、文旅等相关部门日常监管信息,全面核查企业合规经营情况。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存在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但未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出具“附条件通过”复核建议,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发生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重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等情形,已不符合湛江老字号条件的,出具“不通过”复核建议,并依法依规推进后续处置工作。
(二)其他要求
1.首批湛江老字号企业,须于2026年5月15日前向所属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湛江老字号”复核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骑缝章。逾期未提交复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核资格。
2.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企业提交的复核材料进行汇总梳理、严格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形成复核报告(复核工作开展情况、各企业复核建议及具体理由等),连同企业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于2026年5月20日(以寄出地邮戳或快递揽收记录为准)前寄送至市商务局市场科。企业材料电子版同步报送至工作邮箱(详见附件)。
二、第二批湛江老字号认定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深入挖掘辖区内历史底蕴深厚、经营管理规范、创新发展能力突出、市场口碑良好的市场主体,精心组织推荐申报工作,推动更多优质本土品牌纳入湛江老字号培育和管理体系。
(一)组织申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广泛宣传政策,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有意愿、符合申报条件的市场主体,认真编制《“湛江老字号”申报书》(附件4),完整准备相关佐证材料。指导企业开展申报自评,如实填报《“湛江老字号”评价指标自评表》(附件5),确保自评内容真实、数据准确,严禁虚假填报。
(二)择优推荐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属地文广旅体、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分析论证,严格按照评价指标开展初步审核,择优向市商务局推荐。原则上,《“湛江老字号”评价指标自评表》自评分数低于60分的,不予推荐;对自评分数60分及以上,但存在合规风险、材料不完整等问题的,督促企业补充完善后再行推荐。
(三)专家评审与公示认定
市商务局收到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的推荐名单、申报材料情况后,将会同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开展评审,结合材料审核、实地核查情况,提出拟认定的第二批湛江老字号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商务局会同相关单位正式予以认定公布,并颁发“湛江老字号”牌匾和认定证书。
(四)其他要求
1.有意愿申报第二批湛江老字号的市场主体,须于2026年5月15日前向所属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湛江老字号”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材料相应位置加盖企业公章、骑缝章,确保完整规范。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申报权利,不列入本次认定范围。
2.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须于2026年5月20日前(以寄出地邮戳或快递揽收记录为准),将第二批湛江老字号申报推荐函、申报企业汇总表,以及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商务局市场科。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步报送至工作邮箱(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湛江老字号复核和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将其作为推动本土品牌培育、文化传承、消费提振的重要举措,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流程,主动与属地文广旅体、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加强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二)加强政策解读,做好宣传引导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通过线下宣讲、线上推送、入户指导等多种方式,做好《管理办法》及本次工作通知的政策解读,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挖掘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复核和申报。同时,密切关注社情民意,及时回应企业、群众的各类诉求,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营造公平公正、积极有序的工作氛围。
(三)坚持从严把关,确保工作质量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及本通知要求,做好材料审核、推荐和复核工作。对申报和复核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合法合规情况进行实事求是核查,主动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意见,杜绝虚假申报、材料造假等行为。对提交虚假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并限制其参与下一批湛江老字号认定;对审核把关不严、工作失职渎职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强化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
湛江老字号复核和申报工作坚持企业自愿参与原则,市、县两级商务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有偿服务,不强制企业委托第三方编制材料,建议企业自行准备相关材料。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主动对接企业,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材料准备、申报流程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升服务效能。
(五)规范材料管理,及时沟通对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复核、申报材料的规范化管理,做好材料归档工作,确保材料可追溯。工作推进过程中,如遇疑问,请及时对接市商务局联系人,确保上下联动顺畅,推动工作高效完成。
四、联系方式
(一)市级部门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联系人:谢玉德,联系电话:3620770;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联系人:苏立民,联系电话:3201863;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杨福涛,联系电话:3586192。
邮寄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南方路31号市商务局(邮编:
524038)
工作邮箱:zjswsck@163.com
(二)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7)
附件:
1.“湛江老字号”名录.wps
2.“湛江老字号”复核表.wps
3.县(市、区)复核结果报送函模板.docx
4.“湛江老字号”申报书.docx
5.“湛江老字号”评价指标及自评表.doc
6.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函模板.wps
7.湛江市属地商务主管部门联络员及联系方式.wps
湛江市商务局 湛江市文化广电 湛江市市场
旅游体育局 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