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聚集科技创新要素、健全科技创新平台体系,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进全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按照2026年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新建市级科技研发平台。包括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所有申报平台须紧扣唐山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布局和发展需求申报,重点支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骨干企业牵头申报。高校院所申报2026年度市级重点实验室,需联合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有关企业共同申报。

(二)备案省部级以上研发平台及分支机构。重点支持我市创新主体承建北京、天津省部级以上研发平台及分支机构,主要包括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

二、申报方式及时限

(一)新建研发平台采取线上申请方式。对于符合《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唐科规字〔2023〕2号)相关条件的新建研发平台,登陆“唐山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科技计划管理系统”,选择一级指南科技创新创业平台计划,指南代码200001科技研发平台,填报《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申请书》,逐级审核和推荐。

申报人网络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17:00;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5月20日17:00;主管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6年5月22日17:00。

主管单位应及时梳理申报情况,对辖区内每家研发平台进行审核后,于5月22日前以正式公文形式(红头文件)出具《推荐函》《推荐汇总表》《初审意见表》,及时报送市科技局邮箱tssptc@126.com。

(二)省部级以上研发平台及分支机构备案采取线下申请方式。对于符合《关于鼓励京津创新主体在唐山布局建设科技研发平台的若干措施》(唐科平函〔2023〕11号)相关条件的省部级以上研发平台及分支机构,组织填写《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建设申请书》(申报代码200002)及相关附件材料,并将申请书、相关附件分别单独装订成册,附件材料要求胶装、书脊打印研发平台名称。

主管部门要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把关,于5月22日前以正式公文形式(红头文件)出具《推荐函》《推荐汇总表》《初审意见表》,连同有关单位备案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集中报送至市科技局。

三、有关要求

(一)做好申报组织工作。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各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主动做好申报指导和跟踪服务,严格审核各类平台申报的基本条件,择优组织申报和推荐,确保推荐质量。

(二)严格落实科研诚信要求。平台申报及组织实施的全过程严格落实科研诚信要求。不受理存在严重失信信息的单位、记入科研失信记录相关人员申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市科技局将直接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行为。

(三)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申报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不得通过网络传输,由主管部门以纸件方式直接报送市科技局。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严禁违规标密。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5-2821910、2821725

联系地址:唐山市路南区工运史馆唐山市科技局912房间

唐山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311-85866036、85866037

附件:

icon_doc.gif附件1:2026年新建研发平台线上申报须知.doc

附件2:推荐函(含推荐汇总表、初审意见表).doc

附件3: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建设申请书(新建研发平台申请).doc

附件4: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建设申请书(省部级以上备案).doc

  

 唐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