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发挥信用监管的基础性作用,推进企业合同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湖北省企业合同信用状况公布暂行办法》、《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湖北省第十八届(2024—202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的通知》等规定和文件精神,市市场监管局决定组织开展随州市第十三届守合同重信用(以下简称守重)企业信息公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范围

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或开展经营活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守法经营、诚信守约、合同管理工作规范有序,符合本通知公布条件的企业,均可自愿申报参加企业合同信用状况公布活动。

二、公布条件

申请公布守合同重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办理登记注册,在本市连续正常经营满3个会计年度;

(二)申报年度期间未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且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三)同意将本企业申请年度基本信息对外进行公布。

三、公布标准

(一)企业管理制度健全。企业采用较先进的管理体系(模式),有严格的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明示的企业标准;依法取得相关资质或认证并持续保持取得时的条件和要求。

信用管理体系健全。有完善的合同(信用)管理制度;有健全的合同(信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合同(信用)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信用良好,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三)合同签约行为规范。合同签订规范、审查严密、台账完整。积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合同风险防范机制健全,合同争议解决与处理制度完善。法律法规规定应进行备案的合同,依法进行备案。无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合同履约状况良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无恶意违约行为,合同应收款及应付款管理控制水平较高。合同实际履约率高,合同未履行率、合同解除率、合同争议率、合同撤销率、合同违约率低。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合同的,主动依法依约定承担责任;执行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判(裁)决、裁定。

(五)企业经营效益好。营业收入增长率、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等方面均达到行业较高水平。

(六)社会信誉好。在安全生产、金融信用、质量管理、依法纳税、劳动用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社会反映较好,无违反市场监管、财税、环保、安全、综治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无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积极处理或配合处理消费投诉和举报;履行社会责任,获得相关荣誉,社会信誉良好。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市市场监管局公布守重企业活动,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审核推荐,市局公布的方式,公布相关企业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合同信用状况,公布期为两年。

(一)申报阶段(4月15日—5月31日)

自愿申报的企业,请于5月31日前登录湖北市场监管智慧服务一张网系统,进入合同服务专区,选择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栏目,填报有关申报数据信息后提交营业执照核发地市场监管部门审核。

网址:https://scjg.hubei.gov.cn/hbnqi/findInspection/contractService。

(二)受理和初审阶段(6月1日—6月15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受理本辖区企业的申报工作,通过线上和实地结合的方式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局。

(三)征信阶段(6月15日—6月30日)

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相关媒体及有关网站,对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推荐的申报企业名单进行公告,征集社会对申报企业的意见。同时致函发改、公安、人社、生态环境、住建、税务、应急管理、法院等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以及市场监管内设机构征求意见,了解申报企业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情况,并对有关部门反映的问题组织调查核实。

(四)公布阶段  (7月)

对通过征信,符合标准的企业名单,由市市场监管局在相关媒体及有关网站统一公布,制发文件并颁发公布证明。同时,择优推荐部分企业参加湖北省第十八届(2024—202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守重企业公布活动,是促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加强部门协作和审核把关,确保工作质量。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指导企业认真、如实填报,耐心细致地指导和解答企业申报中遇到的问题、疑惑,畅通各种咨询渠道。

加强审核把关。各地要严格标准,严格审核把关。对2024—2025年度存在违法经营行为被查处、企业失信行为被相关部门联合惩戒、消费投诉量较大、相关抽查抽检监测问题较多、申报企业因负面事件被新闻媒体曝光等情形的企业,不得纳入此次公布活动范围。系统内部要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进行查询,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移出的,不得推荐申报。

(三)严格工作纪律。各地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不得向申报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接受申报企业的礼品、礼金。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增加环节和设置非法定限制因素,严禁弄虚作假。同时,要把申报工作与信用分类监管、合同格式条款评审、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合同备案等工作相结合,指导推进相关企业加强合同管理,提升合同行政监管效能。

附件:1、湖北省第十八届(2024-202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docx

             2、《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填写说明.docx

             3、企业申报系统使用须知.docx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