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高端人才支持政策(节选)
适用范围:本政策所称的高端人才主要指: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国家卓越工程师;国家卓越工程师团队带头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技基金入选者;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高端人才。
对于在兰州落地的重大产业项目中承担重大技术攻关或产品开发任务的核心技术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但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等国内外知名企业中担任过中高级职务,主持过相关产业的重大技术开发项目;担任过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产业技术创新平台负责人;拥有5件及以上高价值发明专利或2件及以上PCT国际专利,且均为第一发明人。
政策内容:对高端人才在兰创新研发且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认定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的,给予高端人才500万元奖励,获得甘肃省工业优秀新产品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高端人才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
1.办理方式
免申即享。
2.办理流程
获奖文件发布→市工信局受理上报→市委人才办按程序拨款
咨询电话:0931-87753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