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森林碳汇计量监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5月15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文本有修改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市市场监管局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组织专家对上述地方标准开展技术审查。
联系人:张桂莲电话:021-34605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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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森林碳汇计量监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5日
《森林碳汇计量监测技术规程》编制说明
森林碳汇计量监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