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街道)相关工作机构:

根据《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共富新农园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6年度杭州市富阳区共富新农园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富农〔2026〕57号)和《杭州市富阳区共富新农园建设项目实施细则》(富农〔2026〕5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将“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洪庄村共富果园建设项目”等13个项目立为杭州市富阳区2026年度共富新农园建设项目(详见附件),现将项目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指导监督。有关乡镇(街道)和单位要按照共富新农园项目相关要求,确定专人负责联系,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规定质量要求建设,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二、规范项目管理。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建设计划,确定建设内容,与区农业农村局签订项目建设协议书。项目建设单位要按协议书所细化的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建设内容。

三、规范财务管理。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财务管理,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核算和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组织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验收申请,并按要求提供验收材料,由乡镇(街道)负责初验,签署验收意见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再由区农业农村局对乡镇(街道)初验合格项目进行复验。对验收合格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下达资金拨付文件;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和逾期未完工又不办理延期手续的项目,不给予财政资金扶持。

五、项目资金来源。本次立项的项目资金使用市级资金,补助资金400万元。

附件:杭州市富阳区2026年度共富新农园建设项目计划表.xls

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