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本政策面向在兰州市域范围内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且属于石油化工、有色冶金、生物医药、新材料、装备制造、数据信息、新能源、航空航天、新型建材、食品加工等先进制造业领域的企业及其人才(团队)。
一、支持引进高水平工程师
政策内容:
对先进制造业企业从市外全职引进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引进后担任企业中层及以上研发技术职务的高水平工程师,年薪达到50万元、3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每人20万元、10万元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1.办理要件
(1)引进人才任职及业绩资料;
(2)引进人才职称佐证资料;
(3)引进人才薪酬水平佐证资料;
(4)引进人才社保佐证资料。
2.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企业初审上报→县区工信部门(兰州新区工信和数据局)审核推荐→市工信局审核公示→市委人才办复核→按程序拨款
3.办理时间
每年集中受理2次,申报对象于每年5月、11月1日-10日提交资料。
二、支持引进高技能人才
政策内容:
对先进制造业企业从市外全职引进的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或全国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或省技术能手),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1.办理要件
(1)引进人才劳动关系佐证资料;
(2)引进人才业绩佐证资料;
(3)引进人才社保佐证资料。
2.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企业初审上报→县区工信部门(兰州新区工信和数据局)审核推荐→市工信局审核公示→市委人才办复核→按程序拨款
3.办理时间
每年集中受理2次,申报对象于每年5月、11月1日-10日提交资料。
三、支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政策内容:
对先进制造业企业全职引进的理工类全日制博士生、硕士生,在兰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分别给予2000元/月、1500元/月的补贴。政策支持周期3年,单家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0人。
1.办理要件
(1)引进人才劳动关系佐证资料;
(2)引进人才学历专业佐证资料;
(3)引进人才社保佐证资料。
2.办理流程
企业申报→县区工信部门(兰州新区工信和数据局)审核推荐→市工信局审核公示→市委人才办复核→按程序拨款
3.办理时间
每年集中受理2次,申报对象于每年3月、9月1日-10日提交资料。
四、支持人才创新研发
政策内容:
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人才(团队)研发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经工信、科技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且已实际应用的,按照研发成本的20%给予相关人才(团队)最高50万元奖励。
1.办理要件
(1)创新研发成果认定资料;
(2)创新研发成果实际应用佐证资料;
(3)创新研发成果研发成本佐证资料。
2.办理流程
企业申报→县区工信部门(兰州新区工信和数据局)审核推荐→市工信局审核公示→市委人才办复核→按程序拨款
3.办理时间
按季度申报,申报对象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1日-10日提交资料。
五、给予企业稳才补贴
政策内容:
对为技术技能人才缴齐各类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及住房公积金)满2年以上,且技术技能型员工数量较上年底增加500人、300人、100人以上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助。
1.办理要件
(1)企业技术技能人才花名册;
(2)企业技术技能人才社保缴费佐证资料。
2.办理流程
企业申报→县区工信部门(兰州新区工信和数据局)审核推荐→市工信局审核公示→市委人才办复核→按程序拨款
3.办理时间
每年集中受理1次,申报对象于每年1月1日-31日提交资料。
咨询电话:0931-8775395(第一、二、三、五条政策)
0931-8775168(第四条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