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属国有企业:
《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已经自治区国资委2026年第2次主任办公会和第3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区国资委
2026年3月12日
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有关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促进区属国有企业将履行社会责任融入企业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过程,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求,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新时代中央企业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国资发社责规〔2024〕2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融入改革,提质增效。将履行社会责任融入企业战略规划、改革发展全过程,持续落实国企深化改革各项决策部署,推动企业在优化布局、结构调整、科技创新中科学有效履行社会责任,激发国有企业的内在活力、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引领力。
(二)坚持融入管理,增势赋能。将履行社会责任与企业战略、公司治理、运营管理以及涉外经营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在企业功能定位、行业特点等方面找准切入点,促进社会责任理念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实现负责任的经营管理。
(三)坚持融入文化,依法治企。将履行社会责任融入企业文化建设中,内化于企业的价值观念、经营理念、规章制度中,作为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企的重要内容,提升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水平。
到2028年,区属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工作重点实现以下目标: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基本完善。区属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社会责任理念逐步明晰,社会责任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监督考核体系基本形成,社会责任融入企业日常管理。发挥功能作用能力显著提高。区属国有企业不断增强优质供给,引领重点产业升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骨干作用更加突出,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表率作用更加彰显,在服务现代化宁夏建设上勇担新使命。社会影响力明显提升。区属国有企业聚焦主业、专注实业,培育一批可持续发展方面优、对经济社会贡献大的优秀示范企业,擦亮宁夏国资国企社会责任品牌。
二、主要内容
(一)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使企业经营者和员工更多地了解和掌握政策法规。依法经营,忠实履行合同,恪守商业信用,保障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坚守契约精神,规范支付行为,不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设置不合理的付款条件和时限。公平参与竞争,杜绝商业活动中的腐败行为,与供应链、合作伙伴共赢发展。
(二)推动绿色健康发展。牢固树立、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绿色转型,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行碳足迹管理,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坚决落实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各项要求,实施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在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中更加注重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
(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坚持“从零开始、向零奋斗”,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模范遵守招聘录用、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重视帮扶困难职工,关爱职工身心健康,保障员工职业健康安全,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和其他疾病危害。重视职工成长发展,建立公平公正的职业发展通道,加强教育培训,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强化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提升综合素质,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队伍。加强职代会建设,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持续推进民主管理。
(五)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坚持面向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及自治区重大需求和人民生命健康,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创建各类高水平创新平台,主动担负自主创新重任,实施专项研发攻关项目,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未来产业抢滩占先。围绕“数智支撑”,深入数智化转型,推动5G、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与实体产业融合发展。
(六)支持乡村全面振兴。贯彻落实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服务边疆建设发展,积极促进共同富裕。整合资源,凝聚合力,深化拓展、创新完善产业帮扶、消费帮扶、人才帮扶、就业帮扶、教育帮扶等举措,提高帮扶实效,帮助定点帮扶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支持对口支援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七)持续做好稳就业促增收。要在扩大岗位供给、优化用工结构、完善支持体系、促进公平就业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促就业工作,积极服务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带头安置退役军人,积极带动农民工、脱贫群众就业增收,为稳经济保民生提供支撑。
(八)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和职业健康,力所能及关心关爱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关心支持科教文卫等公共福利事业发展。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灾害救助、教育助学、援建帮扶等社会公益事业及社区建设。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情况下,积极提供财力、物力和人力等方面的支持和援助。
三、具体措施
(一)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履行社会责任对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正确理解和把握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落实机制、重点内容和实践方式,将社会责任理念融入战略规划、重大决策、生产经营和企业文化,形成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经营理念和价值观。
(二)加强社会责任实践。根据企业从事行业、经营规模、所处环境和业务特点,将广泛的经济、社会、环境问题与企业经营优势和资源能力相结合,选择与企业经营活动最为相关、对利益相关方具有重大影响、对可持续发展有重大贡献的问题,作为社会责任核心议题和履行社会责任的重点。
(三)编制社会责任报告。建立健全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按照国际国内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标准要求及时规范编制,原则上每年5月底前报送上一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和典型案例,7月底前集中发布上一年度社会责任年度报告。社会责任年度报告一般披露企业在党的建设、组织治理、环境保护、乡村振兴、诚实守信、公平运营实践、社区参与和发展等方面的理念、措施、绩效和规划。结合行业特征与业务特点,及时总结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经验,不断提高报告披露信息的广度、深度,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发布乡村振兴报告、环境报告等专项报告。
(四)创新社会责任沟通方式。广泛运用新型媒体等手段,搭建信息沟通平台,传播企业社会责任理念,披露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推广优秀社会责任实践。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沟通互动机制,积极采取职代会、信息告知、研讨会、对话交流等多种方式,推动利益相关方参与企业有关重大决策和相关活动,增进社会对企业的了解和认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四、工作保障
各企业要加强履行社会责任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第一责任人的社会责任工作领导机构,明确社会责任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确定企业各部门、各层级相关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推动社会责任工作落地实施。加强资金保障,保证必要投入。建立健全区属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工作制度体系,推动制定和完善履行社会责任的相关制度,明确社会责任工作权责分工,完善社会责任工作流程,加强社会责任督导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推动社会责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将履行社会责任列入企业培训计划,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专业人员和全体员工的社会责任意识、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加强交流合作,学习借鉴社会责任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提升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能力,提高履责水平,不断深化社会责任能力建设。
1.《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2.《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图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