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项目企业(或机构)不在北京市中心城区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范围内,且符合朝阳区产业发展方向。
(二)项目企业(或机构)须依法在朝阳区规范经营。
(三)除“鼓励境外高能级商务对接”外,合作伙伴对申报项目的登记平台入库时间应早于项目企业(或机构)在朝阳区完成注册登记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事项描述
鼓励掌握丰富境外项目资源的合作伙伴组织开展商务洽谈,经综合评审,认定对我区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和国际化能级提升产生重大意义的,对合作伙伴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资金奖励。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朝阳区促进外商合作伙伴计划项目申请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2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商务对接相关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6-03-25至2026-04-24 23:59:59
办理程序
1.申报单位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或登录朝阳区重点产业政策导引页面(网址:http://203.86.53.176:6060/cyzc_ent/#/advocacy),点击下方对应政策栏目,进入经济大脑平台,注册账号并在线申请,上传电子版申报材料,网上初审通过后,进入项目复审环节。
咨询电话
010-84681265
特殊说明
(一)朝阳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负责受理申报单位提出的申请并进行初审,经区级相关会议审批后兑现。
(二)企业在申请相关奖励资金时,应如实准确提供申请材料,涉及提供虚假材料、套取政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企业和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并追回奖励资金。本措施由朝阳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