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舟山市本级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舟科〔2023〕3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局将开展2026年第一批市本级创新券集中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申请对象要求:委托服务载体开展相关服务并已经在浙江科技大脑创新券系统上成功使用创新券的市本级企业。

2.申请项目要求:2025年10月(含)以后的服务项目(以服务实际提供并形成结果的日期为准)。

二、材料要求

兑现申请需提交的纸质资料如下:

1.《舟山市本级创新券兑现申请表》一份(需加盖双方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服务合同复印件一份(需双面打印);

4.合同对应的服务结果凭证复印件一份(需双面打印);

5.企业自付资金的发票复印件一份;

6.企业自付资金银行凭证复印件一份;

7.企业自付资金的财务记账凭证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材料需上传至浙江科技大脑创新券系统)

三、受理日期

兑现申报工作于3月25日启动,截止时间为4月15日。

四、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市科技局高新处张中杰,电话:2280781;

2.申报受理:舟山科技大市场林斌存,电话:2299203。

 

附件:2026年度舟山市本级创新券兑现申请表

 

 舟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24日

 

 

 

 

 

附件

 

2026年度舟山市本级创新券兑现申请表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一、申报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联系方式

 

收款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二、服务载体信息

载体名称

 

载体地址

 

  

 

联系方式

 

三、申报信用承诺

本单位承诺:

1.保证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各栏目内容真实准确;

2.保证服务项目以及提交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

3.保证创新券使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4.保证创新券使用符合省、市创新券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

5.保证申报企业和服务载体(包括依托单位)不存在关联关系;

6.保证服务项目未重复使用创新券;

7.保证服务项目未列入其他科技项目支持,未获得其他财政经费资助;

8.保证服务项目不属于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其他商业活动;

9.保证服务项目为非涉密项目,可满足创新券兑现流程中的信息披露要求;

10.保证长期保存创新券相关原始资料,配合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本单位将严格遵守承诺,如有不实或不当,愿意按照创新券及科研诚信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和相关后果。

 

申报企业(盖章):             服务载体(盖章):

 

四、服务项目信息

序号

申请兑现的项目名称

服务合同

总金额(元)

创新券抵用

金额(元)

1

   

2

   

3

   

4

   

5

   

   

合计(元)

  

 舟科高〔2026〕1号关于开展2026年第一批市本级创新券兑现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