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级财政科技资金“拨改投”改革的工作方案》《青岛市市级财政科技股权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现针对青岛市科技计划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示范类在研项目,组织开展市级财政科技股权投资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1.符合青岛市“10+1”创新型产业体系、“4+4+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布局。

2.处于市级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示范类项目在研阶段(已立项且未结题验收)。 

(1)项目应围绕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加强原创性和颠覆性的前沿技术研发,通过推动核心技术实现新突破,在一定时限内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的验证及示范应用,完成重大科技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带动相关领域技术水平的整体提升,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2)项目实施能够最大限度发挥科技创新资源作用,有效促进产业上下游衔接、产业链条延伸或产业集群式发展,有效推动产学研合作、创新载体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

(3)具有较强科创属性和成长潜力;

(4)申报单位自筹资金项目投入应不少于市级财政科技股权投资额度。

3.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企业、高层次人才领衔创办的企业、创新性强且发展成熟度高的企业。

4.已纳入市级财政科技股权投资库的项目不需重复申报。

(三)支持内容

单个项目的投资强度最高1000万元。财政资金参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被投企业总股本25%,且不为第一大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特殊情况可最长延至10年。

已获得市级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示范类项目等科技资金支持的企业,获得股权投资时,企业股价折价处理,具体折幅通过投资谈判决定。

二、申报要求

(一)每个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次只能牵头申报1项科技股权投资项目,且项目应为已立项的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示范类项目。

(二)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申报项目受理后,在立项评审过程中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材料。

(三)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作为推荐单位,负责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审核,对获得投资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市科技局有关业务处室作为复核单位,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作出是否推荐的明确意见。

(四)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应按照《山东省财政厅等16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财资环〔2022〕29号,以下简称“绿色门槛”制度)要求,做好“绿色门槛”制度审查工作。申报单位须对是否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进行自查,并在申报材料中做出书面承诺,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绿色门槛”制度自查情况进行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对不符合制度要求的企业一律不予推荐。

三、申报说明

(一)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登录“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http://qdstc.qingdao.gov.cn,推荐使用火狐、360、谷歌浏览器登录,请勿使用IE浏览器),在首页右上角,点击“登录”,进入系统进行申报。登录主页面后,在“奖补类项目-奖补资金兑现服务-申报指南”模块中,“关于组织开展青岛市市级财政科技股权投资项目(在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栏,点击“申报”,确认申报类别后,在线填写相关表单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包括:

(1)青岛市科技股权投资项目(在研项目)申报书(附件1)。

(2)基本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质证明、生产经营场所的规范证明以及获得的知识产权、市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等材料。

(3)在研阶段成果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带动相关领域技术水平的整体提升,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的证明材料;项目有效推动产学研合作、创新载体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的证明材料;其他证明企业科创属性和创新能力的材料。

(4)其他。“高校、科研院所项目产业化的企业”须提供产学研合作证明材料;“高端人才领衔创办的企业”须提供高端人才资格证明材料;“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企业”须提供获奖证明材料;金融机构拟投资(信贷)支持或近半年已投资(信贷)支持的企业”须提供相关投资、贷款材料或金融机构证明材料。

2.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的材料包括:

(1)青岛市科技资金股权投资项目(在研项目)汇总表(附件2,同时上传可编辑的Excel文件)。

(2)推荐函(附件3,红头文件格式、加盖公章,每个项目一份);

(3)“绿色门槛”制度审查意见表(附件4,加盖公章)。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17:00前,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于5月9日17:00前,通过系统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上传相关材料并添加意见后提交。市科技局在接收到申报材料后,将交由市科技局相关处室进行复核。

市北区科技局联系方式 创新服务科 83087106

相关附件:附件1:青岛市科技资金股权投资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青岛市科技资金股权投资项目(在研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3:推荐函(模板).doc

              附件4:“绿色门槛”制度审查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