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请条件
1.申请项目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京单位编制的中国标准(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本市地方标准或在京单位发布团体标准)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广应用的项目。
2.已获得本区财政经费支持的,不再予以补助。
(二)申请资格
1.创制标准海外示范应用项目补助应由首次推动中国标准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广应用的在京单位申请,且申请单位是非法人单位的,由上级法人单位组织申请。
2.申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申请资格:
--近两年内因标准和质量问题被行政执法部门查处,或正在接受调查;
--申请材料弄虚作假;
--申请单位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事项描述
(一)每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该项目推动创制标准海外示范应用工作实际发生费用。
(二)同一单位年度推动创制标准海外示范应用项目补助累计资金不超过1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推动标准国际化项目申报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2
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广应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本市地方标准或在京单位发布的团体标准正式文本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体现中国标准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广应用的相关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6-03-05至2026-04-30 23:59:59
办理程序
1.(一)申请单位登录朝阳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cyzljc.bjchy.gov.cn/)或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在线填写相应的《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朝阳区补助资金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
(二)申请单位在线使用A4纸打印相应《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朝阳区补助资金申请表》,并加盖以下公章:
1.申请单位公章:申请单位的名称与单位公章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如单位名称发生变更、单位被合并或名称不准确的,以及由上级法人申请的,申请单位应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2.申请表“银行账号”一栏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即申请单位预留银行备查的本单位加盖在支票上的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三)申请单位将加盖公章的《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朝阳区补助资金申请表》扫描后上传系统。
2.申请单位申报审核通过后,在线使用A4纸打印相应的经费使用协议,加盖公章后提交至标准化科;获得补助资金的单位,于2026年11月30日之前,将报告电子版资金实施情况报告材料(一份加盖公章的扫描版本,一份可编辑版本)上传至系统。
咨询电话
010-51069450,010-51069405
特殊说明
有多个技术标准进行申报的单位,需指定专人统一负责本单位多个标准的申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