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请项目条件

1.(1)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属于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下达设立或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国务院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下达设立的、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有关部门共同申请并组织的项目。

(2)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属于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下达设立或市级标准化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下达设立的、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并管理的项目。

2.标准化试点活动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促进高新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

(2)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

(3)促进服务业发展;

(4)促进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规范化;

(5)促进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综合改革和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

(6)促进企业生产、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增加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促进高质量发展;

(7)促进首都标准化战略实施的其他重点工作。

3.申请项目在2025年1月1日至本通知发布之日期间,已按照有关试点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了考核评估,且通过考核评估。

4.标准化试点项目已经获得本区财政经费支持的,不再予以补助。

(二)申请单位资格

1.标准化试点活动补助应由承担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且通过考核评估的项目承担单位申请。

2.申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申请资格:

(1)申请单位近两年内因标准和质量问题被执法部门查处,或正在接受调查;

(2)申请材料弄虚作假;

(3)申请单位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事项描述

对国家标准化试点补助每个项目的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10万元,市级标准化试点,每项补助金额不高于5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朝阳区补助资金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2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试点项目立项文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试点项目考核评估合格的文件或通过专家考核评估的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4

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需要提供市级相关委办局立项文件及通过考核评估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6-03-05至2026-04-30  23:59:59

办理程序

1.(一)申请单位登录朝阳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cyzljc.bjchy.gov.cn/)或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在线填写相应的《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朝阳区补助资金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

(二)申请单位在线使用A4纸打印相应《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朝阳区补助资金申请表》,并加盖以下公章:

1.申请单位公章:申请单位的名称与单位公章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如单位名称发生变更、单位被合并或名称不准确的,以及由上级法人申请的,申请单位应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2.申请表“银行账号”一栏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即申请单位预留银行备查的本单位加盖在支票上的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三)申请单位将加盖公章的《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朝阳区补助资金申请表》扫描后上传系统。

2.申请单位申报审核通过后,在线使用A4纸打印相应的经费使用协议,加盖公章后提交至标准化科;获得补助资金的单位,于2026年11月30日之前,将报告电子版资金实施情况报告材料(一份加盖公章的扫描版本,一份可编辑版本)上传至系统。

咨询电话

010-51069450,010-51069405

特殊说明

有多个技术标准进行申报的单位,需指定专人统一负责本单位多个标准的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