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赣市科发〔2023〕14号)、《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若干措施》(赣市财教字〔2023〕133号)、《赣州市市本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行为负面清单》(赣市科发〔2025〕14号)等有关规定精神,经组织专家评审或清算,现将5项终止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项目持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规划统筹科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我局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逾期或匿名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市科技局科技规划与资源统筹科,0797-8991578;电子邮箱:gzjhk578@163.com。

    附件:终止项目清单

赣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