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区属国有企业,有关单位: 经研究,区政府决定废止《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促进医药健康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温府规〔2024〕2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生效。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8日 |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区属国有企业,有关单位: 经研究,区政府决定废止《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促进医药健康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温府规〔2024〕2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生效。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