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分级打造中国消费名品方阵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24〕369号)和《关于推动消费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辽政办〔2024〕9号)要求,扩大优质消费品和服务供给,增强消费品供需适配性,现组织开展2026年辽宁省消费名品征集工作。

  一、征集方向

  面向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消费品领域,征集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较高产品创新力、较大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的企业品牌、区域品牌和“数字三品”典型案例。

  (一)企业品牌。分为历史经典、时代优品、潮流新锐三个维度,也包括特定人群适用产品品牌,含适老化产品、助残产品、妇幼产品等。

  (二)区域品牌。产业特色鲜明、地域标识明显、行业认可度较高的地区优势品牌,一般以“地名+产品”命名。

  (三)“数字三品”典型案例。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赋能、转型成效突出的典型案例。

  具体推荐方向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品牌。申报主体应为在辽宁省注册登记的消费品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经营状况良好,在信用、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无不良记录;自主创建申报品牌,拥有商标所有权且在有效期内。

  (二)区域品牌。申报主体应为辽宁省消费品工业基础较好的市(沈抚示范区)、县(市、区)人民政府,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

  (三)“数字三品”典型案例

  1.申报主体应为在辽宁省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但不限于消费品工业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科研院所等。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1个方向,可结合实际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

  2.申报主体近3年经营状况良好,在信用、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3.案例应具有完整的解决方案和成熟的应用模式,能充分体现消费品行业技术特点和适用场景,向相关行业或企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4.案例相关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申报主体或取得相应授权许可,无知识产权纠纷,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主体需向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已进入2025年辽宁省消费名企名品目录的企业品牌、区域品牌和“数字三品”典型案例不再重复申报。

  (二)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结合本地产业基础和发展优势等实际情况,精心动员、加强指导,对辖区内县(市、区)及企业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并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推荐报告、汇总表及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市局公章),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三份邮寄至省工信厅。

  (三)对入选辽宁省消费名品方阵的主体,省工信厅将通过多种渠道给予重点宣传推广,帮助企业提升品牌影响力,拓展销售渠道,增强市场竞争力。推荐中国消费名品方阵,国家“数字三品”典型案例的对象原则上从省级消费名品方阵目录中产生。

  联系人:轻工处曹建武024-86892771

      纺织处殷静媛024-86901276

      医药处张 鲁024-86892934

  邮 箱:lnsqghb@163.com

  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轻工处收

  附件:1.辽宁省消费名品方阵推荐方向指引

     2.辽宁省消费名品申报书(企业品牌)

     3.辽宁省消费名品申报书(区域品牌)

     4.“数字三品”典型案例申报书

    5.2026年辽宁省消费名品推荐汇总表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