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开区工信主管部门:

根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我市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及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1.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符合2026年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中关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相关标准。

(二)申请复核企业

1.2023年认定的第五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符合2022年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中相关标准和要求。

(三)不予推荐企业

1.对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新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对与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

3.近三年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被发现存在数据造假情形。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工作程序

1.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和复核企业请于5月20日前完成线上填报(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同时将纸质材料线下报送至其辖区工信部门(线上与线下数据须保持一致);

2.各县区、经开区工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核查,5月2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含推荐汇总表、复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附件4),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纸质件(附件1,每户企业一式两份)、佐证材料纸质件(每户企业一式一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3,每户企业一式两份)、佐证材料纸质件(每户企业一式一份),一并报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局。各县区、经开区推荐汇总表(excel格式)、企业申请书(word格式)、佐证材料(pdf格式)汇总存入U盘,同步报送。

(二)工作要求

各县区、经开区工信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保证推荐质量,通过实地抽查、第三方数据验证、财务报表对照等方式,确保数据真实性。

三、注意事项

(一)企业须如实、自主填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各级工信部门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申请业务,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二)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研发费用等关键指标。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作为申报佐证材料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审计报告与监管平台备案不一致,将影响申报结果。(三)各县区、经开区要加大服务力度,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力量为申报企业提供全覆盖的免费咨询辅导服务。企业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观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政策解读视频,如申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咨询所在地工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6)。    

附件:1.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3.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4.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5.佐证材料清单

   6.市、县工信部门咨询电话汇总表

 

铜陵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