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 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科技创新骨干人才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特区、区)科技局、高新区科创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我市“2151”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根据《六盘水市骨干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意见》(六盘水委人领发〔2026〕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科技创新骨干人才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全职在六盘水市内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在市单位)从事科学研究、农业技术、工程技术、医疗卫生技术等科技创新相关工作的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原则上应在科技创新平台工作,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须1名在同一科技创新平台工作或与同一科技创新平台有合作关系的省级领军人才或以上水平相关优秀人才推荐。培养对象须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1.作为领衔人近五年开发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的创新产品(服务),为企业累积带来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500万元;或为企业节能减耗、降本增效(有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主导产品能耗达到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累积节约成本不低于500万元;或成果转让,为本单位带来累积到账收入不低于200万元,或成果进行股权作价投资,为本单位和个人带来累积到账收入不低于100万元。
2.近五年主持省级及以上财政资助部分不低于50万元的单个科研项目或主持企业单个内部立项经费不低于300万元科技项目,且企业承诺在培养对象入选后的支持期内给予不低于3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
3.近五年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排名前3)、省级专利金奖(排名前5)、省级专利银奖(排名前3)。
4.近十年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排名前10)、二等奖(排名前6)、三等奖(排名前3),或经专家认定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或具有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的行业协会科技奖项及对应的等次、排名。
5.近十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及以上项目1项,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地区(青年)项目1项。
6.近十年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排名前3)发表科研论文被SCI一区(中科院分区)收录3篇,或SCI的TOP期刊(中科院分区),Cell、Nature、Science期刊子刊收录1篇。
7.近十年主持培育国家级农作物新品种1个并进行推广应用10万亩,或国家级畜禽水产新品种(配套系)1个,作为第一权利人(设计人、育种人)获得国内发明专利、PCT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累积到账100万元及以上;或主持选育的新品种、研发技术被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列入主推品种、主推技术1项;作为主要负责人(排名第一)完成省级标准化委员会、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立项的省级标准或省级行业标准1项。
8.参与(排名前2)大型及以上规模矿床勘察项目、国家重点型号二级项目研究(设计工作)、国家重点工程科技示范项目等具备相关水平的行业项目1项。
9.近五年主持省卫生健康委立项科学技术基金项目3项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高质量的本专业论文2篇,或近五年带领学科团队立项建设有影响力的国家级重点临床专科。
10.取得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鉴定,与上述业绩条件水平相关的其他科研成果。
二、申报方式与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由培养对象所在单位在线申报,申报通过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六盘水市申报专区(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s://xmgl.kjt.guizhougov.cn)线上申报。具体程序如下:
(一)单位申报身份获取
未注册账号的单位,需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进行账号注册并登录管理系统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使用账号的须核实更新基本信息,尤其是涉及申报条件的重要信息。
(二)填报申报书
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管理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申报书、上传全部附件支撑材料,确认无误后上传至管理系统,并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
(三)归口管理部门推荐
1.市属及以上相关单位: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
2.其他单位:由所在辖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
(四)形式审查
市科技局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开展线上形式审查。材料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允许一次性补正;通过形式审查的,按程序组织后续评审。
三、申报时间安排
系统开放时间:2026年4月16日12时至2026年6月30日17时。
四、申报材料规范要求
(一)申报书由培养对象所在单位在线申报,所有需签字、盖章的页面,完成手写签字、加盖公章后,以清晰PDF格式扫描上传至系统,不得代签、漏签、缺章。
(二)所有附件佐证材料须清晰扫描为PDF格式,按申报条件所列顺序分类上传,命名规范清晰,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系统限定额度,确保文件可正常打开、内容完整可辨,不得出现倒置、模糊、缺页等情况。
(三)所有上传材料须与线上申报书填报内容一一对应,不得上传与申报无关的材料。
(四)申报材料须一次性提交;确需补正的,允许一次性补正,超时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五、支持措施
支持期一般为5年。
(一)经费支持。支持期内,市级给予入选对象不超过15万元支持经费,该经费用于团队建设、人才培养、选题研究、培训交流、成果转化应用等。
(二)项目支持。按规定给予入选对象市级科研项目。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科研项目。
(三)贡献奖励。入选对象成长为省级青年拔尖人才的,给予入选对象3万元奖励,给予导师2万元奖励;入选对象成长为省级领军人才的,分别给予入选对象及导师5万元和3万元奖励(详见附件1)。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将文件转发至下属企事业单位,认真梳理排查本领域、本辖区科技创新人才,多渠道开展宣传动员,确保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应报尽报。
(二)请各市(特区、区)科技局结合辖区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和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统筹做好人选推荐工作,切实把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骨干人才遴选出来。
六、申报咨询
1.政策咨询:0858-8224508;15372863502
2.技术支持:0851-85817379
附件1:
六盘水科发〔2026〕6号附件1:《六盘水市骨干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意见》.pdf
附件2:
六盘水科发〔2026〕6号附件2:六盘水市科技创新骨干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wps
附件3:
六盘水科发〔2026〕6号附件3:导师书面推荐信(模板).wps
附件4:
六盘水科发〔2026〕6号附件4:导师培养承诺书(模板).wps
附件5:
六盘水科发〔2026〕6号附件5:三方协议拟定条款指引.wps
六盘水市委组织部
六盘水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