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38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6年有关市场监管工作专项经费的通知》(闽财行指(2026)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拟下达县(市、区)2026年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持续推进县(市、区)知识产权发展保护工作,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现将拟下达经费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5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南平市财政局提出,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电话及电子邮箱;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和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郭玲丽
电话:0599-8823357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4号办公楼。
南平市财政局联系人:卢熏
电话:0599-8845582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2号办公楼.
附件:拟下达经费清单
附件:
拟下达经费清单
| 序号 | 项 目 | 单 位 | 金额(万元) |
| 1 | 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 | 延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4 |
| 2 | 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 | 建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4 |
| 3 | 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 | 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4 |
| 4 | 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 | 武夷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4 |
| 5 | 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 | 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4 |
| 6 | 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 | 顺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4 |
| 7 | 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 | 浦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4 |
| 8 | 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 | 光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4 |
| 9 | 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 | 松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4 |
| 10 | 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 | 政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4 |
| 合计 | 4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