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38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6年有关市场监管工作专项经费的通知》(闽财行指(2026)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拟下达县(市、区)2026年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持续推进县(市、区)知识产权发展保护工作,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现将拟下达经费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5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南平市财政局提出,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电话及电子邮箱;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和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郭玲丽

电话:0599-8823357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4号办公楼。

南平市财政局联系人:卢熏 

电话:0599-8845582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2号办公楼.

附件:拟下达经费清单

附件:

拟下达经费清单

序号项  目单 位金额(万元)
1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延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4
2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建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4
3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
4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武夷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
5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
6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顺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
7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浦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
8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光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
9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松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
10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政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
合计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