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厅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厅关于科研与创作项目管理规定和工作安排,定于近期开展一批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科研与创作项目结项工作,本次结项工作前已完成的项目可提前申请结项。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中结项管理的有关规定,于5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寄至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电子版同步发送邮箱。我厅将统一进行结项评审,对通过评审的项目发放结项证书。
联系人:温佳露,邱嘉奕
电 话:0571-82812980,87161832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53号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310013)
邮 箱:zjwly82171759@163.com
附件:1.《管理办法》中有关结项管理的规定
2.科研项目结项申请表
3.创作项目结项申请表
附件1-3.doc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2026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