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

    根据《中共蚌埠市委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的通知》(蚌发〔2024〕14号)、《关于印发<蚌埠市智造强市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蚌财企〔2026〕117号)、《蚌埠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项目申报管理暂行办法》(蚌工信办〔2024〕188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产业扶持政策(市工信局部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材料及联系方式

 具体申报类别、材料等要求详见《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市工信局部分2026版)》(附件1)。

 二、申报(审核推荐)程序

 本次申报共有即申即享、免申即享两类项目,申报(审核推荐)按照企业申报、县区初审并上报、市级初审、公示、政府审批等程序执行。本次申报,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2026年5月12日,逾期均不再受理。

 (一)即申即享类项目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

 项目单位对照实施细则组织申报材料,按照属地原则通过所在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申报。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蚌埠分厅(https://bb.ahzwfw.gov.cn/),进入蚌埠惠企服务平台,参照《蚌埠惠企服务平台操作手册》(附件3),于2026年4月24日—2026年5月12日上传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关注县区初审和市级审核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企业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文件命名规范。所有申报材料均需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2.县区初审并上报

 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登录系统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等进行初审,并对申报主体开展100%现场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指标要求等。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对申报项目审核后,于5月19日前,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推荐文件一式两份,包含《2026年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市工信局部分)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承诺书(附件4)。

    3.市级审核、公示及报批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通过审核的项目按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全部纳入省财政涉企系统进行比对。没有预警或预警复核通过的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并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通过后,市财政局将资金拨付至相关县区(开发区),由其拨付至相关项目单位。

    (二)免申即享类项目审核推荐程序

    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对照细则要求,梳理符合条件企业,进行初审和100%全覆盖现场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生产经营,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指标要求等。

    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完成项目审核后,于5月8日前,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推荐文件一式两份,包含《2026年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市工信局部分)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承诺书(附件4)。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动员。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要认真学习政策内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共媒体等多种形式,公布政策申报通知、联系方式等,提高企业知晓率。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财务绩效评价、审计、督查等工作要求进行申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现场核查率达100%。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强化服务提升。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要本着让企业“不跑腿”工作原则,切实组织好申报工作,减轻企业工作量。对需配套奖补的项目,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足额落实。相关申报事项可及时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咨询沟通。

附件:1.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市工信局部分2026版)

      2.2026年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市工信局部分)项目申报汇总表

      3.蚌埠市市级产业扶持政策信息管理系统企业申报操作指南

      4.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承诺书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