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部门:
根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及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3年认定的第五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对新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按照2026年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对申请复核的“小巨人”企业,按照2022年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
二、推荐要求
(一)申报方式。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自愿提出申请,线上填报地址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填报时间为2026年4月25日至5月25日,线上与线下数据须保持一致。根据往年情况,部分企业忘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登录账号、密码,建议申请企业提前登录平台确认。
(二)推荐要求。县区工信部门对照申报要求严格把关,通过组织实地抽查、第三方数据验证、财务报表对照等方式,确保数据真实性,申请书填报数据与佐证材料一致,并在《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中的第十项“初核推荐”栏中对初核指标进行勾选确认,加盖县区工信部门公章。对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新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与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对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推荐复核或未参加复核的,需说明原因。
(三)报送时间。请各县区工信部门于2026年5月26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含推荐汇总表、复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纸质件(每个企业一式三份)、佐证材料纸质件(每个企业一式两份),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每个企业一式三份)、佐证材料纸质件(每个企业一式两份),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推荐汇总表(excel格式)、企业申请书(word格式)、佐证材料(pdf格式)汇总存入U盘,同步报送。
三、注意事项
(一)按照工信部、省工信厅《通知》要求,企业须如实、自主填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申请业务,如有任何第三方机构、个人假借政府机构或公职人员名义向企业进行有偿服务的,一律视为诈骗,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二)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请结果。请提醒会计师事务所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纳入审计报告。
(三)加大服务力度,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力量为申报企业提供全覆盖的免费咨询辅导服务,企业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观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政策解读视频,如申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联系市、县(区)工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4)。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
知
2.佐证材料清单
3.申请书、汇总表电子版
4.市及各县、区咨询电话
2026年4月22日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佐证材料清单.doc
附件3.申请书、汇总表电子版.doc
附件4.市及各县、区咨询电话.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