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准备参与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优质企业,要抓紧参与这次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
2.创新型中小企业直通条件:国高企、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2021-2023年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奖励、2021-2023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500万元以上。
3.区里已出台专精特新专项政策,具体可查看《关于印发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如获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20万,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奖励100万。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6〕95号)和省市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上半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在浙江省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申报企业应满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规定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申报条件和标准。
3.企业申报期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评价流程
申报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参与自评,需完整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见附件,以压缩包形式上传)。2026年上半年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8日17:00。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海霞;电话:89520447。
附件: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docx
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