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落实《广州市推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穗府办规〔2025〕5号)有关政策,促进我市汽车产业发展,2025年9月我局制定了《新车型导入及量产奖励专题申报指南》,并于2025年10月印发《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5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新车型导入及量产奖励、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及车型认定补贴、5G车联网示范推广和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奖励方向)项目申报的通知》组织开展项目申报。现就开展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新车型导入及量产奖励方向)2025年项目续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一)申报新车型导入奖励的车型,需按照《新车型导入及量产奖励专题申报指南》中有关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新车型量产奖励的车型,如在2025年10月未申报获取新车型导入奖励,需按照《新车型导入及量产奖励专题申报指南》中有关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如在2025年10月已申报获取新车型导入奖励,此次申报仅需提供《新车型导入及量产奖励专题申报指南》中附件1至附件4、附件6。
二、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流程
1.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通知的具体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2.线上提交:登录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市申报系统”,http://shenbao.gxj.gz.gov.cn/,技术支持电话:020-83757015,技术支持QQ:1428954896)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企业用户手册可在系统登录页面下载。
申报系统于2026年4月24日16:00开放申报,4月27日18:00关闭申报通道,项目单位须在4月27日18:00前完成网上首次提交,逾期不予受理;若项目被退回修改,须在4月28日上午12:00前提交,此后系统将关闭提交通道。
(二)区主管部门工作流程
区主管部门登录市申报系统进行网上初审。
市申报系统从4月24日开放至4月28日,区主管部门可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于4月28日18:00前完成系统审核提交工作,此后系统将关闭审核通道。
(三)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强化推荐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项目的推荐工作,对项目的符合性负责,严格审核把关,防止资金项目申报骗补。
附件:新车型导入及量产奖励专题申报指南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24日
(联系人:刘婕,联系电话:83510057-80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