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进一步发挥标准化试点在推动标准实施、收集标准需求和推广标准化经验等方面的作用,国家标准委部署集中征集2026年度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以下简称试点项目,《通知》见附件1)。结合工作要求和本市实际,现就组织征集推荐2026年度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申报推荐试点项目
各区市场监管局、市有关部门结合本区域、本行业部门特色产业和优势领域,把握试点项目工作遵循的原则,围绕2026年度征集农业农村、消费品、高新技术、服务业、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六方面领域和联合部门的司法行政、民政两个专项领域,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推动试点项目的征集申报。已承担过试点项目的单位,原则上不能作为承担单位申报本次试点。
择优向市市场监管委推荐备选试点项目,其中每个领域申报不超过3个(联合部门下达的两个专项试点项目可额外推荐)。注重申报推荐试点项目的各领域全面、兼顾覆盖。
二、试点项目具体申报及组织推荐
(一)试点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附件1提出的条件要求。要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填报《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可通过系统下载),其中信用信息情况请申报单位在申报书做出如实说明(证明材料可在“信用中国”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下载,电子版上传到试点申报系统)。
(二)试点项目的申报、审核、管理等工作依托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sfq.sacinfo.org.cn/,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指南》可通过系统下载。
1.申报单位完成线上线下申报。申报单位在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填报项目申报书、上传信用信息报告等材料后,在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给区市场监管局。申报单位在线填报完申报书后,下载并打印纸质件,盖章后报送区市场监管局。
2.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对试点项目承担单位和参加单位信用情况、资格、试点领域范围、标准化工作基础、试点任务以及工作目标设置等把关;审核通过后择优推荐符合要求的备选试点项目,盖章后(联合部门的专项领域项目包括联合审核单位盖章)在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给市市场监管委,盖章后的纸质件一式两份报送市市场监管委。
3.按照国家工作要求,市市场监管委对申报推荐项目组织择优向国家推荐备选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联合部门下达的两个专项试点项目,商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后,向国家标准委申报推荐。
同时,市市场监管委拟组织建立标准化试点项目培育库,对区市场监管局申报推荐、未被向国家推荐备选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的,纳入试点项目培育库,组织开展相关培育服务。
三、试点项目建设
(一)试点项目建设周期为2027年-2028年。试点项目要落实附件1通知中的建设目标任务、建设期内工作要求、以及建设期满后的自评工作等要求。
试点项目建设期内,承担单位应于每年11月15日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建设期满后应开展自我评价并形成自评报告,自评工作对照《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自评表》(见附件3,可通过系统下载),均经区市场监管局审核后报送市市场监管委。市市场监管委对试点项目将按要求组织审核后报送国家标准委。
(二)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委要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的指导和监督,试点项目承担单位在创建期间出现附件1通知中问题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书面报送市市场监管委、国家标准委。要严格遵守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落实附件1通知中的要求,切实避免增加基层负担。
(三)市市场监管委、市各有关部门、区市场监管局积极通过适当有效形式,对试点项目进行经验总结、宣传推广。
四、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积极落实国家对标准化试点项目工作的部署要求。市区两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市区两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协同推动,做好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工作。
(二)请各区市场监管局于6月10日前组织完成新申报推荐试点项目的线上相关提交工作,并将申报推荐的试点项目汇总清单以及各试点项目申报书等纸质材料各两份,报送市市场监管委。
申报联系人:孙彩英27113062 马蜻63081354
农业农村领域:孟宪芸27182054
消费品领域:何梅27182063
高技术领域:马蜻63081354
服务业领域(包括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领域、司法行政和民政领域专项):周钧、邢隆 27182057
附件:1.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2026年度国家标
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2.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
3.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自评表
2026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