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工信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推荐以及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苏州工信企服〔2026〕4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业填报

        (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6年4月25日-5月19日通过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填报申请书、上传相应佐证材料。

        特别提醒:认定标准所指“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得分”由平台系统自动计算,企业首次提交数据的测算得分将作为该企业本年度最高得分,如发生退回/撤回修改情况,测算得分将依据最新数据进行更新,但不超过最高得分。

        (二)企业确认系统填报数据无误后,从系统下载打印《申请书》(附件1或附件2)线下报送。部填报平台提供申请政策解读培训视频和系统操作手册,企业按照要求自主申报,线下与线上数据务必保持一致,线下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申请书》“推荐时间”统一填写“2026年6月30日”,“推荐单位”统一填写“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用普通A3白纸双面骑马钉单独装订。封面目录参考附件5。

      二、材料要求

        请各企业于2026年5月19日前完成线上系统(http://zjtx.miit.gov.cn)提交,并将纸质版企业申请书或复核申请书(一式两份)和佐证材料(一份)报送至区工信局企业服务科,申请书和佐证材料电子档PDF版(以企业全称命名)同步发送至邮箱:gxj.qfk@szwz.gov.cn。

      三、推荐要求

        (一)为降低对复核企业影响,对本年度申请复核的“小巨人”企业,按照2022年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对新申请的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照2026年印发的《办法》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

        (二)企业申请书中“是否在产业链关键领域实现‘补短板’‘填空白’”“企业总体情况简要介绍”等栏目仍要求“不得出现企业名称或简称”。

        (三)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国内发明专利证书等佐证材料(涉及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企业仅需填写说明、如实填报数量,确保数据真实、规范即可。

        (四)企业提交的审计报告需为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且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纳入审计报告。

        (五)根据往年情况,均有部分企业忘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登录账号、密码,找回一般需要7天,申报企业务必提前登录平台确认,以免错过申报或信息更新期限。

      四、其他事项

    (一)信息更新。请已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于2026年5月25日前登录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进入“企业信息更新”模块完成信息更新。逾期未更新的,将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处置:在同一个有效期内,对首次未进行更新的企业,重点监测;对累计达两次未更新的企业,取消认定。2026年5月25日前提交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或复核申请的企业无需信息更新。

        (二)简单更名。已获得优质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更名,需登录填报系统提交优质中小企业简单更名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见附件6),经由各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可完成更名。未获得称号企业无需提交优质中小企业简单更名申请表,企业需更新当前账号实名认证企业名称后前往平台进行信息同步。具体步骤可参考平台操作手册:https://zjtx.miit.gov.cn/ptczsc.pdf。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010-87901037/010-87901032

        申报系统账号问题:010-12381

        区工信局企业服务科:65273150

        附件:

        1.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2023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3.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4.2023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5.佐证材料参考目录

        6.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更名申请材料

        7. 系统登录使用说明及常见问题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