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岩市商务局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商务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岩商务规〔2024〕4号)和《龙岩市商务局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龙岩市商务发展八条措施申报工作的通知》(岩商务综财〔2025〕7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上杭县商务局、财政局联合初审,并经市商务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拟对符合政策的1家申报单位进行补助(详见附件),补助资金合计10.9万元。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至4月21日。有异议者请在此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内以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纪委派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或我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97-2600190、0597-3383290
龙岩市商务局
2026年4月17日
附件
《2025年度龙岩市商务发展八条措施》(利用外资奖励资金)拟补助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属地 | 补助项目 | 项目单位 | 补助资金 |
上杭县 | 2025年度龙岩市商务发展八条措施 | 福建广闽铜业有限公司 | 1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