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为推进绿色制造梯度培育,持续完善绿色制造体系,促进工业绿色发展,根据《省经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绿色制造梯度培育及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经信节能[2024]28号,以下简称《细则》)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市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园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绿色工厂推荐
推荐的市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园区应为企业(园区)自愿申报,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申报企业(园区)进行遴选推荐。
(一)推荐要求。对推荐的企业(园区)评价依据《细则》执行,被推荐市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园区的企业(园区)应符合《细则》评价标准要求,企业(园区)依据评价标准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历年已认定的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园区不重复推荐。
(二)推荐时间。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请于2026年5月15日前将本区市级绿色制造推荐报告、推荐汇总表(附件1)、市级绿色制造绩效指标汇总表(附件2)、企业(园区)申报资料纸质版报送至市经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企业(园区)申报资料须按照《细则》规定的格式编制,要求内容完整,要件齐全,装订规范,电子版须同时发送至whjxwjnc@163.com邮箱(申报所有资料整合为一个PDF文件)。
二、其他事项
各区经信部门应加强对申报单位的政策指导和资料审核,严格按照《细则》审查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和申报资料质量,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不符合推荐条件要求以及在充分征求当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时发现问题的单位均不得推荐。
联系人:项俊027-85316961、董君怡027-85316931
附件:1.市级绿色制造推荐汇总表
2.市级绿色制造绩效指标汇总表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20日
附件1
市级绿色制造推荐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
绿色工厂推荐名单 | ||||||
序号 | 工厂名称 | 第三方机构名称 | 行业 | 上年度产值 (万元) | 自评或第三方 评价打分 | |
绿色工业园区推荐名单 | ||||||
序号 | 园区名称 | 第三方机构名称 | 类型 | 自评或第三方 评价打分 | ||
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推荐名单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第三方机构名称 | 行业 | 上年度产值 (万元) | 自评或第三方 评价打分 | |
备注: 1.采用自评价方式申报的单位第三方机构名称填“无”。
2.所属行业:请参考填写国民经济行业四位代码,按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机械装备、汽车、电子、电气、纺织、轻工、食品、造纸、生物医药、通信、其它进行填写。
附件2
市级绿色制造绩效指标汇总表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行业 | 2025年产值(万元) | 用地面积(平米) | 能耗总量(吨标煤) | 碳排放总量(吨) | 固废综合利用率(%) |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 可再生能源量(KWH) |
备注:1、主要污染物包括SO2、氨氮、COD、氮氧化合物、VOCs,可分别填写;
2、可再生能源是指企业配建光伏、氢能等,不包括外购绿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