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柳州工业重镇优势,将工业化理念、标准化生产、智能化管理全面导入现代畜牧业,推动畜牧业向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智慧化、绿色化方向发展,从根本上整治养殖污染突出问题,推动畜牧业向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畜牧产业发展实际,我局会同发改委起草了《柳州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年-2028年)》,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向公众征求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5月2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市农业农村局邮箱xmsyk@lzsnyncj.com。反馈的意见建议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相关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沈亿莹,0772-2824431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1日
《柳州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026年-2028年)
(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发挥柳州工业重镇优势,将工业化理念、标准化生产、智能化管理全面导入现代畜牧业,推动畜牧业向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智慧化、绿色化方向发展,从根本上整治养殖污染突出问题,推动畜牧业向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畜牧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后半篇文章指示精神,立足自治区赋予柳州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定位,以工业思维为核心引领,以整治养殖污染为切入点,系统推进畜牧业质量、效率、动力变革,构建与现代工业体系相匹配的现代畜牧产业体系,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集约发展:加强顶层设计,科学编制畜牧业产业规划,做强优势特色产业,推动畜牧产业园区建设,优化畜牧产业布局,实现畜牧业集约发展。
2.数字赋能,联动升级:推进畜牧全产业发展,推动畜牧业“接二连三”转型升级,促进畜牧业与人工智能双向赋能,努力构建畜牧业发展新格局。
3.循环利用,绿色转型:秉持绿色发展理念,构建种养循环体系,推动粪污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循环利用,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动畜牧产业绿色化转型。
4.巩固成效,闭环监管:坚持五级书记抓落实,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日常巡查—线索移交—执法查处—结果反馈”闭环机制,深化排查整治“回头看”,聚焦重点敏感区域防止问题反弹,推动污染防治常态长效。
三、工作目标
到2028年,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以下目标,创建畜牧业发展可复制、可推广的柳州模式。
(一)畜牧业产值超过100亿元,联动二产、三产,实现畜牧业全产业产值超过330亿元,年均增长8%以上。
(二)畜牧业产业布局持续优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大幅提升,畜牧养殖规模化率达到90%以上。培育年产值超亿元企业30家以上,产业联合体10家以上,将柳州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畜禽产品供应基地。
(三)绿色发展成效显著,养殖污染问题得到根本性整治,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配套率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四、工作措施
(一)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推动畜牧业集约集聚发展
1.科学编制产业规划,建立联合准入机制。编制全市畜牧业产业规划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推动生猪产业集群发展,实现养殖用地集约化规划,养殖资源向优势区域集聚格局基本形成,从源头解决产业布局散乱问题。各县区因地制宜建立规模以上畜禽养殖项目联合准入审批机制,严格把控新建(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项目选址、规模、环保设施等准入关口。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做强优势产业集群,打造特色产业高地。按照“稳基础、优结构、强特色”的思路,持续优化畜牧业发展结构。充分释放国家级桂系猪产业集群产能优势,打造柳城、柳江生猪产业集群发展区。扩大牛羊基础产能,引进龙头企业发展肉牛肉羊生产加工基地。依托特色水禽种业优势和柳江流域水资源优势,实施自治区水禽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面向东盟特色家禽食品供应基地和全国水禽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积极发展鸽、鹌鹑、兔等特色养殖产业,发展一批特色产业养殖基地,推动特色养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投资促进局、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推进园区建设,实现集约集聚发展。探索建立市级标准化养殖园区评定标准,规划建设集养殖、饲料加工、疫病防控、粪污集中处理于一体的标准化养殖园区,引导养殖产能向园区集聚,建成6个以上标准化养殖园区。完善养殖园区配套建设,鼓励养殖场户以土地、资金入股等方式组建养殖合作社,引入行业龙头企业,整村整镇推进畜牧集约化发展。完善养殖园区设施农用地、水资源论证相关联审制度,积极引导养殖场户向园区集聚。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构建畜牧业现代化体系,推动畜牧业“接二连三”转型升级
1.加快构建现代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标准化畜禽良种生产基地,培育市场竞争力强、创新能力突出的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推动2家企业申报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建成市级水禽种质资源库,稳定种业基本盘。组建柳州畜禽种业创新联盟,开展融水香鸭、融安大坡飞鸡等地方特色品种资源保护与商业化育种攻关,力争培育2-3个高产优质新品种。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加快构建现代规模养殖体系。加快构建现代规模养殖体系。推进畜禽养殖规模化标准化基地建设,持续强化柳城县+柳江区为重点的生猪产业带、柳城县+鹿寨县+融水县为重点的家禽产业带、柳南区+鱼峰区为重点的禽蛋产业带建设,全市畜牧养殖规模化率达到90%以上。推广“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合作社+农户”“多层立体养殖”等模式,带动生猪、家禽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的优质“肉篮子”生产基地。在北部三县优先推广林下生态养殖模式,充分利用丰富的林地、坡地资源,发展“经济林木+禽类”等种养结合循环农业,推动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到2028年,力争全市生猪出栏232万头,年均增长5%;肉禽出栏5067万羽,年均增长10%;禽蛋产量2.6万吨,年均增长10%。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和园林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做强屠宰及深加工产业。按照“优布局、提品质、强安全、促发展”的发展思路,推动屠宰产能良性发展。鼓励行业整合发展现代化大型屠宰企业,规范设置便民合规小型屠宰场所,推进屠宰加工全链条规范化、标准化,切实保障城乡居民肉品供应便捷与消费安全。融合螺蛳粉等地方特色食品、民族风味及大健康消费需求,发展畜禽精深加工产业。鼓励企业联合科研机构,重点研发骨、血、皮毛等畜禽副产品的综合利用技术,推动屠宰加工企业向生物科技、健康食品等领域延伸。培育“肉食+”新业态,到2028年,力争全市屠宰及肉类加工业总产值突破20亿元,年屠宰量30万头以上屠宰企业产能占比达到60%以上,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与风险防控能力全面升级。屠宰企业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推进饲料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协同发展。加快饲料工业高质量发展,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年产30万吨以上生物饲料、功能性饲料生产基地,推动饲料配方精准化、生产标准化、智能化。到2028年,力争全市饲料产业产值达50亿元,总产量突破150万吨。大力发展畜牧业智能装备产业,引进培育智能饲喂、环境控制、粪污处理、疫病监测等装备制造企业,推进饲料加工、畜禽养殖、屠宰加工、智能装备等上下游产业深度融合,构建“饲料—养殖—加工—装备”一体化产业链。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促进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5.完善冷链物流体系。推广“统仓共配、干线直达”集约化物流模式。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支持建设一批县域冷链物流项目及配套设施,加快补齐屠宰后冷藏、分割、包装等环节短板,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保障畜牧业冷链运输畅通,开通“柳州—珠三角”“柳州—香港—东盟”冷链专线,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到2028年,生猪产品冷链流通率提高到30%,终端配送半径扩大到1000公里。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
6.构建多元化市场渠道。发展订单农业,建立订单履约保障机制,拓展粤港澳大湾区及东盟市场。积极发展互联网新业态,联动区内外大型商超、批发市场,建立长期供货关系,依托优势平台发展直播电商,拓展线上线下销售渠道。持续开展农民丰收节、供销大集等活动,常态化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知名展会。推进产业融合,探索“养殖业+文旅”场景模式。联动限上批发业肉禽蛋类商品销售额年均增长10%以上;限上零售业肉禽蛋类商品销售额年均增长8%以上。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7.提升品牌建设,培育龙头企业。加大宣传和培训,推进企业标准化生产,强化质量管控,推动畜禽产品生产基地认定,夯实品牌发展基础。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建立分级分类培育机制,鼓励企业争创知名品牌,打造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领军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到2028年,力争新增3家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3家企业申报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鼓励、指导1家符合条件的柳州畜牧业企业或品牌积极申报中华老字号,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圳品”、大湾区认证。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8.全面开放应用场景,创新推动畜牧业与人工智能“双向奔赴”。推动人工智能在育种繁育、精准饲喂、环境调控、健康监测、疫病防控、粪污处理、产品溯源等全链条场景深度应用。梳理形成《柳州市畜牧业人工智能应用开放场景清单》,开放不少于10个应用场景,吸引3家以上人工智能企业落地柳州。充分发挥畜牧场景海量数据优势,持续为AI模型训练与技术迭代提供支撑,到2028年实现规模化养殖场智能化改造覆盖率达到50%以上,形成AI赋能畜牧产业、产业反哺技术创新的良性发展新格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推行粪污集中治理与资源化利用,构建绿色循环工业模式
1.推进粪污统一收集,建设集中处理中心。推行“入园生产、污染集中治理”模式,加快推进养殖粪污集中回收处理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布局建设2-3个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推进粪污“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循环利用”,完善“数字服务+循环利用”标杆模式,推动规模养殖场在粪污处理关键点位安装监测设备,依托大数据平台建设AI智能监管模块,推广AI智能监控,推广异位发酵床工艺、益生菌除臭等先进技术,提升粪污加工处理效率和产品质量,加快提升畜禽污染防治工作水平。
2.推行科学还田利用,延伸资源化利用链条。推进粪污资源化和科学还田利用,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种养循环体系基本形成。大力推广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动养殖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转化为水肥、生物有机肥、生物天然气等多元化产品,打造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样板。到2028年,生产水肥、生物有机肥50万吨以上,覆盖农田面积100万亩以上,构建“养殖—粪肥—种植”生态循环农业闭环,促进化肥减量增效和耕地质量提升。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持续巩固专项行动治理成效
1.强化排查整治,消除风险隐患。压实市县乡各级责任,按照市级统筹、县级主责、乡镇落实垂直架构,充分运用AI智能监管等手段,消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重点敏感区域养殖污染风险隐患。聚焦无防渗坑塘储存粪污、溶洞天坑固体废物污染、中小养殖户粪污处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提高排查整治的效率和精准度,坚决防范重点问题反复发生。
2.规范粪污管理,加强执法监管。强化粪污处置全流程规范管理,指导规模养殖场建设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配套率100%,严格施行规模养殖场排污许可制度,严厉打击粪污直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落实乡镇村级属地管理责任,构建乡镇、部门联动巡查机制,推动多部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线索移交闭环管理机制。
3.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完善问题发现、交办、整改、销号闭环管理流程,对已整改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治成果得到长效巩固。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形成“群众监督、部门落实、闭环管理”的长效治理格局,持续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成立由市委、市政府领导任组长,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工信、商务、文化广电旅游、交通运输、自然资源、财政、科技、市场监管、投资促进、统计、大数据、行政审批、林业和园林、水利、供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绩效办、供销社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养殖污染整治和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形成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各县区落实属地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清单,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要素保障,完善产业扶持政策
从良种繁育、标准化养殖、屠宰及肉制品加工、粪污资源化利用、冷链物流配送等畜牧产业链重点环节遴选一批示范性典型模式和牵引性重点项目,统筹各级财政资金和市级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资金给予支持,优先安排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强化金融扶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支持,协调推动生猪、肉牛等活体抵押贷款新模式,拓宽养殖主体融资渠道。严格落实养殖及初加工环节用水、用电优惠政策,降低养殖生产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畜牧业高质量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三)强化技术支撑,组建服务团队组建市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智慧养殖、疫病防控等专业技术专家组,推广低成本、易操作的工业化养殖技术模式,为养殖企业和养殖户提供技术指导。参照工业企业技术指导员配置模式,每个乡镇配备粪污治理、智慧养殖等技术指导员,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开展常态化技术培训,提升基层技术服务能力。(四)严格督查考核,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养殖污染整治、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等重点指标或重点项目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整治不到位、指标未完成的县区进行约谈问责;对整改成效显著、产业发展成效突出的县区和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并在政策、资金上予以倾斜。
附件:1.柳州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
2.《柳州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重点
工作表
附件1
柳州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陈刚书记“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后半篇文章”指示精神,将工业化理念、标准化生产、智能化管理全面导入现代畜牧业,推动畜牧业向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智慧化、绿色化方向发展,从根本上整治养殖污染突出问题,推动畜牧业向高质量发展,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柳州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
一、专班成员
组长:张壮 市委书记
刘胜友 市长
副组长:索申敬 市委副书记
陈文敏 副市长
成员:韦松凌 市委副秘书长
刘建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
唐大勋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市商务局局长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市科技局局长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市统计局局长
市大数据局局长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
市水利局局长
市供电局局长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市绩效办主任
市供销联社
各县区县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二、主要职责及分工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推动畜牧业向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智慧化、绿色化方向发展。统筹整合资源支持重大项目,做好服务保障,组织调度分析,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全过程全要素支持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专班办公室设在柳州市农业农村局,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单位选派专业人员集中办公。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市农业农村局:承担专班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动物防疫检疫、养殖项目联合准入审核等工作。与市生态环境局双牵头养殖污染排查整治专项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重大项目立项审批;统筹推进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畜牧业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开放;协调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环境执法监测;配合农业部门开展粪污处理设施环境监管和推进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设,与市农业农村局双牵头开展养殖污染排查整治专项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二产相关工作,推动屠宰及深加工、饲料加工、智能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畜牧产品加工制造业智能化发展。
市商务局:负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三产相关工作,负责畜禽产品市场开拓,发展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推进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拓展粤港澳大湾区及东盟市场渠道。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指导推动“养殖业+文旅”融合发展,支持开发休闲牧场、畜牧科普等文旅项目,提升畜牧产业文旅附加值。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保障畜牧业冷链运输畅通,支持开通冷链专线,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养殖用地保障,优先安排现代化养殖产业示范园、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等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完善设施农用地联审制度,优化养殖用地审批流程。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落实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市科技局:负责支持畜牧业科技创新,推动粪污处理、智慧养殖等技术研发推广,鼓励、推荐申报自治区科技厅相关科技项目;配合组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智慧养殖等专业技术专家组。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产品溯源体系建设;支持地理标志产品、绿色食品等认证工作;加强屠宰环节质量安全抽检。
市投资促进局:负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招商引资工作,围绕畜牧业重点领域,引进一批龙头企业及配套项目;建立畜牧产业招商清单,定期调度招商进展。
市统计局:负责畜牧全产业运行监测分析,提供相关统计数据;配合做好畜牧业产值、饲料产量、肉禽蛋类商品销售额等指标的数据统计和监测预警工作。
市大数据局:负责配合推进畜牧业大数据平台建设,支持AI智能监管模块开发;协调数据资源共享,为畜牧业人工智能应用提供数据支撑。
市行政审批局:负责简化畜牧业全产业养殖项目审批流程,推进“放管服”改革;做好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项目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
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指导县(区)做好用林要素保障,做好林(草)地使用审核上报工作,指导养殖设施占用林地合规建设。
市水利局:负责根据全市各县区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布局;指导自备水源取水的园区、企业做好取水许可相关的区域水资源论证评估、水资源论证;配合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养殖污染排查整治及河道管理范围内违建养殖场排查整治。
市供电局:负责落实畜牧业养殖及初加工环节用电优惠政策,保障重点项目电力供应;指导养殖园区、屠宰加工企业、冷链物流设施等用电报装及电力设施建设。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支持畜牧业领域技术人才引进和技能培训,配合做好乡镇技术指导员的配置和培训工作;支持畜牧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促进从业人员素质提升。
市绩效办:负责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指标和重点项目完成情况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体系,牵头组织年度考核评价;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县区和部门提出约谈问责建议,对成效突出的提出通报表扬意见。
市供销社:负责参与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组织农民丰收节、供销大集等产销对接活动。
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清单;负责本辖区养殖污染整治、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相关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金融机构等作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参与单位,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共同做好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
三、专班运行机制
(一)会商机制。组长或委托副组长不定期组织召开会商会,研究推进工作中的有关事项和解决相关问题。
(二)调度机制。实行月调度机制。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大事项、紧急事项随时报告。
(三)联络和集中办公机制。各县区和市直相关单位要明确1名分管负责同志作为工作联络员,1名业务骨干作为日常工作联络员。从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抽取1名业务骨干作为组成专班办公室人员,前三个月攻坚期实行全脱产集中办公,此后根据工作需要灵活采取短期集中办公与分散办公相结合的方式。
(四)考核通报机制。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指标或重点项目完成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定期通报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
(五)严守工作纪律。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保密纪律,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相关工作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参照市级做法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区)于2026年4月22日前将领导和联络员名单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专项工作任务完成后,工作专班自行撤销。
附件2
《柳州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重点工作表
工作措施 | 重点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推动畜牧业集约集聚发展 | 1.科学编制产业规划,建立联合准入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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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全市畜牧业产业规划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 | 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6年年底 | |
建立规模以上畜禽养殖项目联合准入审批机制,严格把控项目选址、规模、环保设施等准入关口。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 | 2026年年底 | |
2.做强优势产业集群,打造特色产业高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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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柳城、柳江生猪产业集群发展区。 | 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柳城县、柳江区人民政府 | 2028年年底 | |
扩大牛羊基础产能,引进龙头企业发展肉牛肉羊生产加工基地。 | 市农业农村局、投资促进局,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
实施自治区水禽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面向东盟特色家禽食品供应基地。 | 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 2028年年底 | |
发展鸽、鹌鹑、兔等特色养殖产业,发展一批特色产业养殖基地。 | 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28年年底 | |
工作措施 | 重点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3.推进园区建设,实现集约集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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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市级标准化养殖园区评定标准。 | 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 2028年年底 | |
规划建设6个以上集养殖、饲料加工、疫病防控、粪污集中处理于一体的标准化养殖园区。 | 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28年年底 | |
完善养殖园区设施农用地、水资源论证相关联审制度。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行政审批局 | 2028年年底 | |
二、构建畜牧业现代化体系,推动畜牧业“接二连三”转型升级 | 1.加快构建现代良种繁育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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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标准化畜禽良种生产基地,推动2家企业申报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 |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 2028年年底 | |
建成市级水禽种质资源库,组建柳州畜禽种业创新联盟,培育2-3个高产优质新品种。 | 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局 | 2028年年底 | |
2.加快构建现代规模养殖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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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畜牧养殖规模化率达到90%以上。生猪出栏232万头,年均增长5%;肉禽出栏5067万羽,年均增长10%;禽蛋产量2.6万吨,年均增长10%。 | 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28年年底 | |
北部三县推广林下生态养殖模式。 | 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和园林局,融水、融安、三江县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
3.做强屠宰及深加工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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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屠宰产能良性发展,鼓励行业整合发展现代化大型屠宰企业。 | 融水县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
工作措施 | 重点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二、构建畜牧业现代化体系,推动畜牧业“接二连三”转型升级 | 规范设置便民合规小型屠宰场所。 | 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推进屠宰加工全链条规范化、标准化。 | 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 持续推进 | |
屠宰及肉类加工业总产值突破20亿元,年屠宰量30万头以上屠宰企业产能占比达到60%以上。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28年年底 | |
屠宰企业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 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28年年底 | |
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 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 | 持续推进 | |
4.推进饲料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协同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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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产业产值达50亿元,总产量突破150万吨。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28年年底 | |
引进培育智能饲喂、环境控制、粪污处理、疫病监测等装备制造企业。 | 市投资促进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28年年底 | |
5.完善冷链物流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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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各级资金,支持建设一批县域冷链物流项目及配套设施,加快补齐屠宰后冷藏、分割、包装等环节短板,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 市发改委、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28年年底 | |
开通“柳州—珠三角”“柳州—香港—东盟”冷链专线。 | 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 | 2028年年底 | |
生猪产品冷链流通率提高到30%,终端配送半径扩大到1000公里。 | 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28年年底 | |
工作措施 | 重点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二、构建畜牧业现代化体系,推动畜牧业“接二连三”转型升级 | 6.构建多元化市场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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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订单农业,推动畜禽产品生产基地认定,建立订单履约保障机制,拓展粤港澳大湾区及东盟市场。 | 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28年年底 | |
发展互联网新业态,联动区内外大型商超、批发市场,建立长期供货关系。 | 市商务局、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28年年底 | |
依托优势平台发展直播电商,拓展线上线下销售渠道。 | 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28年年底 | |
持续开展农民丰收节、供销大集等活动。 | 市农业农村局、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
常态化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知名展会。 | 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 | 持续推进 | |
推进产业融合,探索“养殖业+文旅”场景模式。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28年年底 | |
限上批发业肉禽蛋类商品销售额年均增长10%以上,限上零售业肉禽蛋类商品销售额年均增长8%以上。 | 市商务局、统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28年年底 | |
7.提升品牌建设,培育龙头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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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3家创新型中小企业。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28年年底 | |
推荐3家企业申报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 | 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28年年底 | |
指导1家符合条件的柳州畜牧业企业或品牌申报中华老字号。 | 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 | 2028年年底 | |
工作措施 | 重点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圳品”、大湾区认证。 | 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 | 持续推进 |
8.全面开放应用场景,推动畜牧业与人工智能“双向奔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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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形成《柳州市畜牧业人工智能应用开放场景清单》,开放不少于10个应用场景。 | 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局 | 2028年年底 | |
吸引3家以上人工智能企业落地柳州。 | 市投资促进局、大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28年年底 | |
规模化养殖场智能化改造覆盖率达到50%以上。 | 市农业农村局、大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28年年底 | |
三、推行粪污集中治理与资源化利用,构建绿色循环工业模式 | 1.推进粪污统一收集,建设集中处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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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局建设2-3个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 | 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28年年底 | |
推广AI智能监控、异位发酵床工艺、益生菌除臭等先进技术。 | 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科技局 | 持续推进 | |
2.推行科学还田利用,延伸资源化利用链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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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 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28年年底 | |
生产水肥、生物有机肥50万吨以上,覆盖农田面积100万亩以上。 | 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28年年底 | |
工作措施 | 重点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四、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持续巩固专项行动治理成效 | 1.强化排查整治,消除风险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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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重点敏感区域养殖污染风险隐患。 | 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
聚焦无防渗坑塘储存粪污、溶洞天坑固体废物污染等突出问题,提高排查整治精准度。 | 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
2.规范粪污管理,加强执法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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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配套率100%。 | 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28年年底 | |
严格施行规模养殖场排污许可制度,严厉打击粪污直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
构建乡镇、部门联动巡查机制,建立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线索移交闭环管理机制。 | 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28年年底 | |
3.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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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问题发现、交办、整改、销号闭环管理流程,对已整改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 | 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
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形成“群众监督、部门落实、闭环管理”的长效治理格局,持续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 |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
工作措施 | 重点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五、保障措施 | 1.加强组织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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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由市委、市政府领导任组长的工作专班。 |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 2026年4月底 | |
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 专项工作组各成员单位 | 持续推进 | |
各县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清单。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26年5月底 | |
2.强化要素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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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各级财政资金和市级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资金给予支持。 | 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
优先安排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支持。协调推动生猪、肉牛等活体抵押贷款新模式。 | 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柳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柳州监管分局 | 持续推进 | |
严格落实养殖及初加工环节用水、用电优惠政策。 | 市水利局、供电局、发展改革委 | 持续推进 | |
3.强化技术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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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市级专业技术专家组。 | 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局 | 2026年年底 | |
每个乡镇配备粪污治理、智慧养殖等技术指导员。 | 市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26年年底 | |
工作措施 | 重点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五、保障措施 | 开展常态化技术培训,提升基层技术服务能力。 | 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4.严格督查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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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重点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 市绩效办 | 2026年年底 | |
将重点指标完成情况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 | 市农业农村局、绩效办 | 2026年年底 | |
对工作推进不力、整治不到位、指标未完成的县区进行约谈问责。 | 市绩效办、农业农村局 | 持续推进 | |
对整改成效显著、产业发展成效突出的县区和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并在政策、资金上予以倾斜。 | 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 持续推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