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若干政策举措的贯彻落实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6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
若干政策举措的贯彻落实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扣省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若干政策举措》,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结合铜陵实际,制定本贯彻落实意见。
一、大力提振居民消费
1.不断激活消费潜力。制定实施铜陵市城乡居民增收方案,细化落实年度工作要点,着力稳定工资性收入,积极拓展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增收渠道,稳步提高转移性收入,助力居民收入平稳增长。推动企业健全薪酬合理增长机制,常态化开展欠薪治理。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调整。整合三公里就业圈等就业服务平台,完善“1+4”市县(区)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强职业培训与就业帮扶,稳步扩大重点群体就业,推动城镇新增就业1.2万人。抓好2026年以工代赈中央专项资金项目谋划申报,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就业增收。对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支持。根据省级统一部署,落实好带薪错峰休假机制。积极推进中小学春秋假有关工作,做好教学衔接与托管服务。
2.积极培育新型消费。优化扩大服务消费供给,打造皖美消费新场景4个,积极争创省级商文旅体展融合发展集聚区。积极培育首发经济,发展首店、旗舰店、体验店,引育首店20家以上。积极参与“超级皖”美食争霸赛等热门消费赛事活动,培育铜陵热门消费品牌。围绕“皖美运动汇”系列联赛,积极培育“体育(赛事)+文旅(商圈)”消费新模式。以乒乓球、羽毛球、篮球等联赛为抓手,打造“赛事进商圈”体育消费新场景。
3.提质升级传统消费。持续抓好对上争取,优化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最大限度释放政策效益。统筹实施消费券等政策举措,实施“铜都优品”网货行动,支持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鼓励企业配套开展让利促销。推动实施有奖发票“2.0版本”。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300场以上。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活动。建设公用充电桩600个以上。开展住房“以旧换新”、商品房促消费等活动,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4.优化文旅产品供给。出台《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2026年铜陵市工作要点》,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深化“文旅+百业”,打造更多“小而美”“特而优”的文旅消费场景。加快长江国家文化公园(铜陵段)建设。做好“520”文旅惠民消费季、文旅消费券发放、为企服务等工作。支持重点景区非周末及淡季门票“减免优”优惠,鼓励拓展沉浸式观展和游玩项目。开发赛事、演艺、美食、非遗体验等新潮产品。持续开展居民服务“一卡通”·皖美“约惠”长三角惠民服务品牌活动。探索推动乡村休闲度假综合功能区建设规划师、建筑师、文创运营师“三师联创”,积极争创省级试点。着力打造省级乡村旅游集聚区、“皖美”民宿集聚区,推出一批研学康养特色线路。
二、深入实施有效投资上台阶行动
5.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实施省开工动员项目100个以上,力争2026年重点项目清单中新建项目开工率一季度超50%、二季度超65%、10月底前全部开工,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深化“铜力攻坚”项目服务机制,开展“一线上门服务”,提高全过程要素保障和帮办效能。对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重要事项及疑难问题,及时提请省市层面协调解决。大力推行链式招商,用足用好平台招商、应用场景招商,编制重点产业“爆炸图”,分类绘制产业链招商图谱,全力推进项目招引,新签约亿元以上产业项目400个以上。按照“实施一批、前期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要求,全年谋划储备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20个,争取更多项目进入上级规划盘子。
6.扩大重点领域有效投资。推动国有资本向关键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集中,引导产业基金重点支持投向符合方向的强链补链扩链项目,增强市属企业核心竞争力。实施亿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100个。加快推动合池铁路(枞阳段)、国能铜陵电厂二期、两湖灌区、江北港区铁水联运一期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全年完成基础设施项目投资140亿元以上。推动“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助力房地产投资平稳向好。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聚焦全市教育、医疗、职业培训、社会保障、养老托育等民生领域发展瓶颈与群众需求,实施民生领域投资27亿元左右。
7.支持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充分论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可行性,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平台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15个以上。推动民间投资占全部投资比重稳步提升。实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做好民间项目申报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摸排工作,符合条件的积极做好对上争取。支持更多民间资本参与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8.夯实关键要素支撑。深化项目前期工作,对申报政策性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加快完成初步设计审批和概算核定,对企业投资项目加快完成核准(备案)手续并报送达到可研深度的资金申请报告。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政策支持,提高到位转移支付资金占全省比重。全面推进用地用林联动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用地用林需求应保尽保。严格落实铜陵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规范环评文件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对有能耗需求的项目第一时间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对年用能量1万吨标煤以下的新上项目,第一时间完成市级能评批复,对年用能量1万吨标煤及以上的新上项目,第一时间上报省发展改革委,争取早日批复。
三、建设更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城市
9.着力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积极对接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支持重点企业与大院大所开展联合攻关、平台共建、人才培养和成果转化,协同布局创新链产业链。加强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合作对接,强化皖江新兴产业技术发展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推动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中科大先研院等大院大所和高校更多科技成果在铜转移转化。支持重点企业参与全国重点实验室、“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建设,争创省级以上创新平台10个以上。对新认定的全国重点实验室、省产业创新研究院、省重点实验室、省企业研发中心,按照铜陵市创新创业专项政策给予奖补。
10.加强产业关键技术攻关。聚焦高端金属及合金材料、电子材料及元器件、先进仪器装备、新能源关键材料等领域,组织实施省、市科技重大专项20项。支持重点企业、科研院所开展基础研究攻关,力争基础研究经费支出较上年增长一倍。支持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对超高纯铜、超导带材、半导体蚀刻引线框架等产业链高端环节关键技术进行产业化突破。聚焦精细化工、新型储能等重点产业专项技术攻关方向,积极引导企业申报“揭榜挂帅”任务,促进产业链协同创新。优化升级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完善耐心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力争2026年末科技贷款增速超过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探索推进生物制造,加快培育以生物催化技术为核心的医药中间体和酶制剂产品,积极推广合成呋喃二甲酸等化合物,争取省生命科学产业基金支持。
11.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举办各类科创沙龙等创新要素对接活动,擦亮安徽“双创汇”、中科院“融合点”活动品牌,组织开展安徽“双创汇”走进铜陵活动2场以上,提升安徽科技大市场铜陵市场城市合伙人运营成效。积极参加第四届中国(安徽)科技成果交易会。启动皖江中心第三轮合作建设,完善“技术研发—中试验证—成果转化”服务链条。建成运营铜陵经开区创新材料、高端铜基新材料中试基地,新认定部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3家。推动新认定“三首”产品5个以上。探索实施政府合作创新采购试点。
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12.升级焕新传统产业。加快有色、化工、建材、钢铁、建筑等传统产业转型,力争全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5%。聚焦产业链升级重点方向,支持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改造,按照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制造强市政策规定予以奖补支持。加大工业领域设备更新项目谋划储备,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省盘子,强化项目清单式管理,推动项目早日竣工验收。培育省级新产品和工业精品15个以上。做好中国建造(安徽铜陵)互联网平台及“智慧工地”平台建设应用和推广。
13.提速发展新兴产业。聚力打造世界级铜产业集群,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六大优势新兴产业,一体推进创新设施建设、技术研究开发、产品迭代升级。推动铜基新材料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谋划储备一批战新产业领域重点建设项目,积极争创省级新质生产力平台。加快培育枞阳县铝基新材料县域特色产业集群,着力打造百亿级产业集群。整合现有空域资源、基础设施布局和公共服务平台,以城市治理、乡村振兴、物流、文旅等易落地场景为突破口,谋划一批低空经济示范级应用新场景。依托铜基新材料、电子信息等产业基础,积极参与全省智能机器人产业链供应链体系。
14.培育壮大未来产业。聚焦前沿材料、未来信息、先进能源、生物制造等重点领域,谋划打造未来产业标志性产品和应用场景,强化企业梯次培育,扩大未来产业有效投资。围绕前沿金属材料、先进半导体等领域谋划争创省级第二批未来产业先导区。结合铜陵产业特色,积极争创省级未来产业科技园。做好未来产业标杆应用场景和商业化应用解决方案征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市级科技计划予以支持。推动皖能燃煤电厂掺氨燃烧降碳示范工程加快技术迭代和产业化布局。落实省量子信息“千家场景”行动,探索推动更多应用场景在铜落地。在机关事业单位、重点企业加强量子加密技术推广。推动国有资本布局量子科技产业化项目。
15.推动服务业扩能提质。积极争取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优化调整市级服务业涉企资金投向,支持生产性服务业等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支持铜官区争创省级服务型制造集聚区。大力发展科技服务、现代物流、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培育服务型制造标杆企业2家以上。加快建设现代物流体系,力争江北港区铁水联运一期项目开工实施,鼓励有条件企业开展多式联运业务,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力争新增3A级及以上物流企业1—2家,征集遴选无人仓储、智能分拣等智慧物流创新应用场景2—3个。推动国家铜铅锌质检中心和印制电路板质检中心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取国际权威资质授权。结合企业需求做好现代服务业专项担保政策宣传推介和落实工作。
16.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研究制定《铜陵市“人工智能+”行动方案》,明确算力基础设施布局规划、重点应用场景建设目标。支持企业、高校院所积极争创省级应用场景标杆和承接落地。制定实施铜陵市“数据产品”交易支持政策,支持安徽省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合理布局智能算力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加快算力重点项目建设,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合理运用智能算力资源。面向全市征集并遴选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场景,建立市级场景项目库,择优推荐申报省人工智能政策。打造人工智能探矿、人工智能服务等应用场景5个以上。开展万兆光网试点,新建5G基站300座、5G-A基站90座,力争全市总算力规模增长10%以上。
17.全面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攻坚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完成41家重点企业节能降碳改造,建设枞阳零碳产业园。拓展“光伏+建筑”应用场景。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00兆瓦。实施公共机构零碳管理,提升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持续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推动废弃物循环利用,推广应用节能降耗、光伏一体化等节能降碳新技术新产品。全域拓展合同能源管理范围。
五、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18.梯度培育优质企业。新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1200家、高新技术企业120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15家以上。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增上市企业1家。优化国企考核评价体系,突出科技创新、研发投入等指标权重,支持国有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稳定增长。强化重点产业标准建设,支持企业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建设。多维推进质量强市,支持企业争创“皖美品牌”。
19.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系统谋划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动态更新重点民营企业库,分行业建立“领头雁”“雁阵”企业培育库,形成梯度发展格局。支持民营企业承担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力争民营企业研发投入占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的比重超过50%。更新完善民营企业融资“白名单”,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普惠、科技等特色金融产品,推动民营企业贷款稳定增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年化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确保民营经营主体融资担保业务比重80%以上。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政策,鼓励采购单位提高民营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提升“铜心助企”质效,办好“铜商会客厅”等品牌活动,推动涉企服务诉求平台一体受理,健全“一类问题”系统解决工作机制。
20.加大精准惠企力度。深入开展企业降本增效行动,力争为经营主体减负50亿元以上。落实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按月退还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贷款和中小微民营企业参与项目使用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按政策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加强无还本续贷风险防控,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应续尽续。对于符合政策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人,按照铜陵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制造强市政策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聚焦产品订单、配套协作、金融支持、用工保障、科技赋能等企业核心需求,全年组织各类精准对接活动不少于24场。加强拖欠企业账款信用监管,从源头遏制新增拖欠企业账款。充分发挥清欠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推行“快交办、快清偿、快化解”,营造“重信守诺、履约践诺”的良好市场环境。
21.推动并购重组扩量提质。支持龙头企业通过重组并购、技术输出、资金注入等方式,整合上下游配套企业,新增营收超100亿元企业1户以上,10亿元企业5户以上。对符合条件的改制重组企业减免契税、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进一步释放“科技贷”资金池放大效应,积极争取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加大企业并购重组融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贷款、账户结算等多元化金融服务。充分发挥产业基金作用,支持参与企业并购重组,助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升级。
六、积极提高经济外向度
22.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深度参与省“徽动全球”出海行动,组织参与各类境内外展会100场次以上。扩大中小微企业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为外贸企业提供预防、化解国际经贸风险与摩擦等专业支持。积极承办内外贸一体化活动,推动新增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2家以上。积极争创国家跨境电商综试区,培育亿元以上跨境电商企业5家,跨境电商交易额增长10%。实现跨境人民币货物贸易领域结算规模超75亿元。坚持“制度创新、先试先行”,加快推进安徽自贸试验区铜陵联动创新区建设,在经验复制推广、区域联动发展等方面持续发力。
23.鼓励拓展双向贸易投资。组织重点企业参加世界制造业大会、亚太经合组织中小企业技展会、“海客圆桌会”等国际性展会。鼓励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扩大再投资,推动实际利用外资增长8%。落实好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含再投资)依法享受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优化境外投资服务,跟踪服务重点境外投资项目,助推企业参与境外矿产资源投资开发,积极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建设。
七、不断提升城乡建设和民生保障水平
24.推动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持续加快城市更新,改造老旧小区17个,新改建地下管网300公里。全面完成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建设。新增和改造提升绿化面积100万平方米、新建口袋公园8个以上。积极争取省级“城品活力贷”贴息政策支持。有序推进“好房子”建设,举办房地产联展联销活动暨“好房子”推介会,推动商品住房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需求。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2.0版,改造城市危旧房2000套以上。开展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试点。打造1—2个党建引领小区治理示范点,持续推进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专项整治,提升物业管理整体水平。推动既有多层住宅加装及更新改造住宅老旧电梯150部以上。
25.建设“四宜四美”和美乡村。深入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实施好义安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项目,新建精品示范村6个以上、省级中心村26个。实施农村改厕5000户,完成38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确保生活污水治理率不低于58%。全面实现农村供水统一管理,健全县级运行维护和服务体系,加强水质监测与工程管护。聚焦“万村清万塘”,集中整治清理整治村内沟塘,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并动态清零。推进城乡配电网改造升级,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提质改造农村公路60公里。
26.夯实粮食安全基础。持续推动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确保粮食播种面积152.8万亩、产量11.86亿斤以上。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和报废更新政策。组建白姜种质资源保护与繁育实验室,与“1+5”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在绿色食品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建设省级区域农事服务中心2个。持续推进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及玉米、大豆种植收入保险全覆盖。全面推进“农业保险+”改革,探索构建财政金融协同支持乡村振兴新模式。
27.壮大乡村富民产业。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推动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不断壮大“七个一”农业特色产业,擦亮铜陵白姜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金字招牌,力争新增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5家以上,“七个一”特色产业产值70亿元以上。加快6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强农业品牌建设,提升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培育“皖美农品”品牌5个,新认证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农产品16个以上。
28.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统筹国库资金重点保障“三保”等支出,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不低于80%。确保省市民生实事事项足额保障到位,一项一策精准落实。做好困难群体分层分类救助帮扶,科学确定、适时提高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标准。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改善文化基础设施,新增新型公共文化空间20个以上。落实发放育儿补贴政策。加强学前教育学籍管理,根据省级部署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学前一年在园儿童大班免保育教育费政策。深化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建设,打造县域医疗次级中心3个。持续拓展2个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布点,村级养老服务站覆盖率提升至55%。推动已建成村级养老服务站按照农村幸福院标准规范提升,支持保障16个农村敬老院进行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厨余垃圾与建筑垃圾系统治理。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体系。
八、着力创优一流营商环境
29.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试点创新推出“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拓展重点服务事项范围,打造“一件事”应用场景20个左右。巩固“无证明城市”建设成效,拓展政务、市场、民生等领域应用场景。持续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围绕“全省一单”,保持高频事项受理条件等要素在全省同层级统一,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加快云窗口应用和拓展跨域通办事项。继续落实好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符合条件的原则上1个月内制定发布实施细则,做好皖企通平台政策颗粒化分解,推动惠企政策资金直达快享。
30.助力企业减负增效。深度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做好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探索实施“AI+招标投标”,常态化开展“双盲”远程异地评标。深化落实《铜陵市“综合查一次”管理办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加强合规指导服务,推动执法从“管理”向“服务”延伸。高效落实信用修复“一件事”,整合精简材料流程,推动接件即办,稳步推进实现“无感修复”。
以上政策举措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本通知发布后,如国家、省级出台新的政策,按上级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