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厅牵头拟定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兵团产业园区乌鲁木齐产业园区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20〕4号)部分条款已不符合当前发展实际,按照自治区相关工作安排需要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即日起7日内,相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此期间,将意见建议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园区管理处。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王睿   联系电话:0991-4505973

    电子邮件:yqglc@xjeic.gov.cn

    附件:《关于在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兵团产业园区乌鲁木齐产业园区的实施意见(修订稿)》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