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粮油等重要农产品产能提升有关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3〕20号)和《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农计财发〔2023〕6号)要求,我们修订印发《江苏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实施细则》,原《江苏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苏农计〔2025〕31号)即行废止,新贴息政策从2026年1月1日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江苏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实施细则.docx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