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能源局印发了《重庆市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实施细则(试行)》(渝能源规范〔2026〕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5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3号),规范油气管网设施开放行为,维护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和用户合法权益。重庆市油气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推动市内油气基础设施向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并明确了要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截至2025年底,重庆市油气管网总里程已达5800多公里,天然气管道实现了“县县通”,但也存在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主体较多、公平开放标准不一,公平开放监管力度不够,管输运输和销售业务尚未分离等问题,需要出台结合重庆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监管措施。

为提高重庆市油气管网设施利用效率,促进油气安全稳定供应,规范油气管网设施开放行为,维护设施运营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油气长输管道工作实际,并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主要包括总则、公平开放服务基本要求、服务申请与受理、合同签订及履行、信息报送、监管措施及法律责任和其他7个章节,共41条。

第一章总则共5条规定,主要明确了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部门职责等总体性要求,为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提供制度基础。

第二章公平开放服务基本要求共5条规定,主要是对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提出服务能力、服务质量、价格执行、应急保供等方面的核心要求,确保服务提供的可靠性、稳定性和合规性。

第三章服务申请与受理共6条规定,主要是规范了用户注册、服务申请的条件与程序,明确了不予受理的具体情形以及容量分配的规则,旨在保障准入环节的公平、高效和透明。

第四章合同签订及履行共8条规定,主要是对服务合同的签订、内容、履行、备案、违约处置、转让和保密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以契约形式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保障服务执行的严肃性。

第五章信息报送共3条规定,主要是要求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定期向市能源局报送运营数据,并规定了通过指定平台进行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和方式,以加强行业监管和信息透明度。

第六章监管措施及法律责任共11条规定,主要是明确了能源主管部门的监管职权、措施、数字化监管方式,以及投诉举报、争议协调机制和对违法失信行为的责任追究,构建了全方位的监管体系。

第七章其他共3条规定,主要是对实施细则的油气管网设施和用户定义适用补充(兜底条款)、相关术语定义、解释机关和施行日期等事宜进行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