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管道保护,防范化解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风险,保障燃气管道运行安全,我厅起草了《浙江省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5月25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出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人:孙敬凯,联系电话:0571-89892149。电子邮箱:479337247@qq.com。附件:浙江省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pdf 浙
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4月24日

